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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口周边环境景观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工程编码 1310ad160063-003  所属地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口周边环境景观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 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筑面积 38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53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超  联系方式 0316-2206790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0-20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0-26 16: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0-2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0-26 16: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10-20至2016-10-26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号台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口周边环境景观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由廊开管经内资审(2016)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范围约3800平方米的铺装改造,包括局部景观种植和水电改造。
2.2建设地点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1月9日,工期:45日历天。
2.6合同估算价:2.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手续或有效的进冀备案证明(外省市企业须出具); 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2号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开发区
   联 系 人: 李宁 
   联系电话:  0316-6078565 
招标代理机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联 系 人 :马超 
联系电话:0316-2206790  
内容字数: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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