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金山西区限价商品房配建廉租房(12#二、三单元,14#)装修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0323160042-001 | 所属地区 | 抚宁县 |
| 工程名称 | 抚宁县金山西区限价商品房配建廉租房(12#二、三单元,14#)装修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抚宁县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地点 | 抚宁镇热力公司西侧,金山大街南侧、261省道东侧 | ||
| 建筑面积 | 8739.5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土建、安装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95.82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 | ||
| 联系人 | 卢静娜 | 联系方式 | 0335-6021031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0-10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0-14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0-1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14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0-10至2016-10-14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县金山西区限价商品房配建廉租房(12#二、三单元,14#)装修工程施工已由抚宁县发展改革局以抚发改审[2013]0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区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抚宁县热力公司西侧,金山大街南侧,261省道东侧;规模:装修工程,建筑面积8739.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95.828万元;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4日开工2017年3月24日竣工,施工总工期:13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500元/份)。报名时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本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月由社保缴纳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省外市施工企业、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秦清欠办(2014)1号、秦清欠办(2012)4号文件执行)(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四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四份。注:本省外市施工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秦施工登记表》,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进冀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3日10时,地点为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地 址:秦皇岛市抚宁区254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卢静娜 电 话: 电 话: 0335-60210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抚宁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抚宁支行 帐号: 帐号:130016373080500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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