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扩建项目(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楼)建筑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1182150046-005 | 所属地区 | 深州市 |
| 工程名称 | 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扩建项目(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楼)建筑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 | ||
| 工程地点 | 深州市安平道2号(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院内) | ||
| 建筑面积 | 96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扩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含桩基施工)、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自动报警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水泵房及室外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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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10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516室) | ||
| 联系人 | 李树卫 | 联系方式 | 0311-8311176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0-10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0-14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0-1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14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0-10至2016-10-14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516室) | ||
| 内容 |
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扩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扩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楼)项目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核准文号:衡发改招标核字【2015】60号,招标人为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8层框架结构综合服务楼一栋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设立床位200张。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 2.2、招标范围: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扩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含桩基施工)、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自动报警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水泵房及室外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深州市安平道2号(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院内) 2.4、工程质量:合格。 2.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 2.6、项目名称: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扩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 2.7、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9、缺陷责任期为:自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全文同)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双向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 ①、到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报名表; ②、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报名资料,到以下地点双向报名: 报名地点1: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见下) 联系人:李树卫 联系电话:0311-8311 1768 报名地点2: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州东高速口北行200米路西) 联系人:田永士 联系电话:0318-331 6363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应持以下所有资料的有效原件,并提供一一对应的复印件7套(加盖公章,抽杆或长尾夹装订成册。标示“留原件”的,指原件套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包括: (1)填写并加盖公章、骑缝章的报名表;(留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的“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留原件,格式自定)。内容包括: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b、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7)外埠企业按照(冀建市【2016】17号)文件规定,另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单(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留原件); (8)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留原件)及其身份证。 (9)为在报名后及时沟通,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一名人员处理之后的相关事宜。此时,应提供该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其身份证; 4.4、本次评标将使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里的相关信息(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可以电邮或自带U盘拷贝。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4、仅进行了报名,但未按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对未中标人的任何投入和费用均不予退还和补偿。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信息(公告、公示等)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 地 址:深州市安平道2号 联系人:李国伟 电 话: 0318-3336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516室 联系人:李树卫 电 话:0311-83111768、0311-67306697 邮 箱:hbzbdl@fox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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