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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室外配套工程-挡土墙、消防水池施工阶段监理二次公告

工程编码 130500160106-002  所属地区 邢台市 
工程名称 邢台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室外配套工程-挡土墙、消防水池施工阶段监理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工程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张东岗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75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联系人 杜华阳  联系方式 0319-262519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9-20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9-26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9-2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9-26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2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邢台市救助管理站、邢台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室外配套工程-挡土墙、消防水池施工阶段监理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6】65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省民政厅补助、财政拨款,省民政厅补助65%、财政拨款35%,落实资金1327451元。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张东岗
2.2建设规模:①挡土墙长113.04米,砖混结构。②消防水池容积1370.66m3,钢筋混凝土结构。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
             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合同估算价:17500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276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杜华阳    联系电话:0319-2625199。

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4.1.1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1.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2016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26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时间及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26日17时30分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张会亮、高卫华(建设单位代表)、李振杰、王曦、金淑荣、李贵忠、闫月静。
其中李振杰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张东岗
联系人: 高卫华
电  话:0319-22300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联系人:李振杰
电  话:0319-8206610  
内容字数: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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