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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2011年门头沟区为民办实事公厕气水冲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1-150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2691999 5、招标内容: 包号 招标内容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包一 针对门头沟区滨河世纪广场西、大峪梨园、三家店老庙、三家店小学等,共计25个公厕、287个坑位的改造。 83.23 包二 针对门头沟区老邮局、大峪一小、张伯民、局机厂等,共计25个公厕、295个坑位的改造。 85.55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为 500 元/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6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09:00-12:00,13: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6月 30 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1年 6 月30 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第五会议室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szy@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 孙兆誉(分机208)、朱学博(分机210)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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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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