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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川沧州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工程编码 1309aa160015-001  所属地区 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名称 海纳川沧州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 海纳川沧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沧州经济开发区东扩区 
建筑面积 22741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 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施工工作内容: 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不含工艺管道、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5789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杜亚娥  联系方式 010-8806724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9-27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0-08 16: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9-27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0-08 16: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8日,9:00-16: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纳川沧州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以 沧规开建字【2016】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纳川沧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①项目名称:海纳川沧州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②招标单位:海纳川沧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③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开发区;
④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2531平方米,其中包括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
⑤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578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⑥计划工期: 约 200日历天;(其中本标段在2017年2月16日前交地面并达到设备安装条件)
2、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 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施工工作内容: 1#零部件厂房、2#零部件厂房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不含工艺管道、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能从事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外埠施工投标单位须持有河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冀投标备案的手续(联合体内施工单位须提供);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施工单位提供);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
 ○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不允许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
  四、招标日程安排
 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8日,9:00-16:00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及购买文件所需携带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5) 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报名资料中第(1)(3)(4)项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查验后退还原件。
4、投标和开标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5、投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24日10时 00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中水大厦318室
联系人:杜亚娥   
联系电话:010-88067241
传真:010-88067243
邮箱:501904730@qq.com
               
                                                          2016年 9月27 日  
内容字数: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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