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县城提升工程七标段临城县县城提升工程七标段
| 工程编码 | 130522160019-001 | 所属地区 | 临城县 |
| 工程名称 | 临城县县城提升工程 七 标段临城县县城提升工程 七 标段 | ||
| 建设单位 | 临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工程地点 | 临泉路(大通街至太行大街)、文化街(岐山湖大道至临泉路)、兴临街(岐山湖大道至南环路口)、大通街(岐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74.6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9-28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0-09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9-28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09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县城提升工程七标段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临审批字(2016)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2016年政府债权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临泉路(大通街至太行大街)、文化街(岐山湖大道至临泉路)、兴临街(岐山湖大道至南环路口)、大通街(岐山湖大道至西南环)、府前街(汽修市场至大通街)、西南环(局部地段) 规模:牌匾共48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746000元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按照临城公管办(2014)1号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内(2016年9月28日8:30至2016年10月9日17:30)持企业身份认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在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0 月18日 11 时30 分,地点为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工程依法组成招标代理小组 负责人:王海军,成员:马献会、王慧敏、徐晓华、付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临城县临城镇兴临街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28号 联 系 人:李垚 联 系 人:母静杰 电 话:0319-7182376 电 话:18031972936 2016年9月28日 |
||
[ 打印当前页 ]

石家庄信息价
雄安新区信息价
保定信息价
唐山信息价
沧州信息价
邢台信息价
邯郸信息价
张家口信息价
承德信息价
河北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