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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芳镇杨家大院修缮工程设计招标(二次)

工程编码 131081160010-002  所属地区 霸州市 
工程名称 胜芳镇杨家大院修缮工程设计招标(二次)  
建设单位 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 
工程地点 霸州市 
建筑面积 564.4 平方米   招标性质 设计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文保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需设计人配合的工作。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6.74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人 宁亚辉  联系方式 18633933974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9-28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0-09 16: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9-28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0-09 16: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内容 1、招标条件
胜芳镇杨家大院修缮工程,已经霸州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可进行设计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且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胜芳镇杨家大院修缮工程设计招标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350平方米,建筑面积564.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文保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需设计人配合的工作。
2.4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5项目地址:霸州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不超过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是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能力且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须知
    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6)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明(网上打印的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公章)等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4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霸州市
   联 系 人:杨艳辉 
   电    话:0316-7617542 

     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紫金华府10号楼1单元602室
   联 系 人:宁亚辉
   电    话:0316-2213666  18633933974  
内容字数: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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