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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微型智慧创业创新科技园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1308aa160022-001  所属地区 高新技术产业区 
工程名称 承德微型智慧创业创新科技园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承德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 
建筑面积 650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同时具备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8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承德市高新区御龙瀚府6号楼2单元19层1905室 
联系人 滕广山  联系方式 0314-5568777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8-12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8-16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8-12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8-16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8-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承德市高新区御龙瀚府6号楼2单元19层1905室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微型智慧创业创新科技园项目(一期)已由承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了备案证(承高审批备字【2016】59号),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招标人为承德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
2.2工程规模:微型智慧产业园占地320亩,拟总建筑面积28万平米,项目一期占地143.94亩,拟建设标准化单层厂房、多层厂房、定制厂房、智慧仓库,共计约50000平米,厂房地上部分拟全部使用钢结构建设。同时建设研发中心楼、宿舍、职工食堂、洗浴、活动中心等配套建筑约15000平米。整个园区内的道路约4000米,管网、人行道按需求设置。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6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10 日。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项目整体的规划初步方案,一期部分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建安工程施工、基础装修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还包括整个园区内的主要道路、管网的勘察设计、施工。但不包括生产相关设备。
本项目为带初步设计招标,投标时需提供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数量和工程量概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同时具备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目。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和项目经理IC卡;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公告“附件1”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6外埠施工企业需办理进冀、进承施工备案手续。在投标报名前,河北省外投标企业需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中标后办理《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
3.7 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3.8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8月12日至 2016 年8月16日,每日上午 8:30至 11:30 时,下午 14:00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在承德市高新区御龙瀚府6号楼2单元19层1905室(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
(5)拟任设计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和施工负责人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7)河北省外施工企业《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和享受本省企业待遇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不适用(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若为联合体)。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未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提示
投标单位所提供业绩等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不接受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利查询投标单位业绩的真实性。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高新区科技大厦7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14-25553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
   (承德分公司:承德市高新区御龙瀚府小区6号楼2单元19层1905室)
联 系 人:滕广山 
电 话:0314-5568777   18631484073  
内容字数: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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