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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招标内容:勘察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勘察单位。 三、招标目的:依据《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本次招标旨在为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负责的勘察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立勘察单位库。 四、报名时间延长至2011年6月 24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208室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并有类似项目的勘察经验。 七、投标报名时应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变更事项:原公告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并有类似项目的勘察经验”变更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并有类似项目的勘察经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4号 邮 编:102300 联系人:王然 联系电话:010-6985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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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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