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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污染土壤处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8]18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污染土壤处置; 2.2建设地点:北京市; 2.3投资估算额:01合同段:约9800万元;02合同段:约8200万元 2.4招标范围: 北京地铁7号线污染土壤处置,达到合同约定的修复目标值,不包含污染土壤的挖装及污染地至处置地的运输。具体而言:1、制定污染土壤挖装、污染土壤自污染地至处置地的运输技术标准和注意事项,对现场污染土壤挖装及自污染地至处置地的运输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2、自处置地点接收污染土壤后直至最终处置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取得验收合格报告的全部工作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2.4招标类型:服务类; 2.5工程建设规模: 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污染土壤处置01合同段包括但不限于:百子湾~化工站盾构区间K16+109.067~K16+804.933污染土壤数量约43087m3,化工站明挖K16+804.933~K17+102.800污染土壤数量约92840m3; 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污染土壤处置02合同段包括但不限于:双合村~焦化厂K22+415~K22+564污染土壤数量约49920m3,焦化厂站及车辆段41103m2 ,污染土壤数量约61655m3。 2.6服务周期: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全部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自行检测确认已达到修复目标、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且污染土壤接收、处置进度须满足土建施工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本合同段投资额的五分之一; 3.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经政府部门单独批准,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单位; 3.3、具有类似污染土壤的处置业绩; 3.4、项目经理具有污染土壤处置经验;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环境质量事故。 3.6、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4.2报名准备材料: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应的营业执照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经政府部门单独批准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303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包括: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付廷洲 手机号码:15110152401 电 话:010-67805979 传 真:010-6780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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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8]1823号)关于抓紧开展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京轨建合同字[2009]151号)关于启动地铁7号线、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投标的请示;(京轨建合同字[2009]304号)关于启动地铁7号线、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及监理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审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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