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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体育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东采购办2011-号项-00005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8号 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简要内容:功率自行车、平衡能力测试仪、动脉硬化检测仪各1台 (具体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及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 提供近三年内同类成功业绩3个(含)以上,须附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资格预审报名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 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9室,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2.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在2011年7月21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 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1年7月18日-2011年7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5.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9室 6.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21日9:00 (北京时间) 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每份报名资料,邀请合格的报名人参加谈判,如合格的投标人超过4家,则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4家参加正式谈判。 项目联系人:孟庆嘉 联系电话:010— 67116649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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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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