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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朝阳区楼梓庄桥下停车场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朝阳区楼梓庄桥下停车场工程项目施工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地点:朝阳区 2.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RMB407.65万元。资金已落实。 第一标段:财政控制资金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 (RMB 2956000.00元); 第二标段:财政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零伍佰元整 (RMB 1120500.00元); 3. 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停车场场地硬化、大门、化粪池等工程; 第二标段:供电工程;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 系 人:吴亚鹏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 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6.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图纸押金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标前会时间:2011年7月27日14时00分 标前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11日14时0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近三年相关业绩(如有,附合同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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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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