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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测绘、拆迁评估、拆迁、拆除服务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05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服务机构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房政发【2011】23号),结合本区实际,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房屋拆迁服务机构备选库涉及的拆迁评估、拆迁、测绘、拆除四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1拆迁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三级(含)以上资质;
1.2拆迁评估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三级(或丙级)(含)以上资质;
1.3测绘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丁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房产测绘;
1.4拆除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报名事项
2.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08月05日~2011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节假日休息)。
2.2报名资料:
1)、拆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拆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拆迁评估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拆迁评估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测绘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拆除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拆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原件现场查验后即时退还。上述所有资料每项分别提供彩色扫描件3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投标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彩色扫描件需与提供核验的原件一致,且各有效证件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时我单位将不予接收;2、身份证扫描正反面)。
2.3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94号二层(北京市恒信公证处)
2.4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 韩炯  吕晓拓  李小川  任丽娜 
联系电话:  89368642 89368847 传真:89368847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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