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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长路(九渡河—桥梓镇)道路工程,目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2010规地市政字0106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为2010规选市政字013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编号为:京发改【2010】1150号文件,现在对本项目的拆迁评估、拆迁二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怀柔区现状怀长路(区界处),止点:怀柔区桥梓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评估项目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三级(含)以上; 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5)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拆迁项目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拆迁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拆迁上岗证书; 5)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 三、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西芝 电 话: 010-6967718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海英 电 话: 010-82023583、82023584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8月29日9:00~16:00 (中午12点—13:30分休息), 报名地点:北京市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A座1608 五、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及费用 北京市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A座1608,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如下: 1)评估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其评估业绩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拆迁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的拆迁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其拆迁服业绩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七、现场踏勘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人民政府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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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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