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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房专用精密空调设备选型入围项目(项目名称)已立项,采购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竞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的方式对供应商提供的机房专用精密空调进行入围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房专用精密空调设备选型入围资格,在入围选型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其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服务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产品。 2.1选型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 2.2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2.3选型有效期:2年(自入围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如果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境内,则申请人必须为制造商;如果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境外,则申请人必须为该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中国公司参加本项目。 3.3若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境内的产品制造商,则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若申请人为产品的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4申请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十年(含)以上的制造机房精密空调的经验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申请人所提供的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6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原厂产品(提供原厂产品承诺书)。 3.7申请人提供的产品应通过中国国家3C强制性认证,并附相应的3C证书(复印件)。 3.8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08-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9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响应。若同时参加,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至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响应。 3.11申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12申请人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申请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公开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合格制 5.公开邀请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干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5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公开邀请文件。 5.2 公开邀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公开邀请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公开邀请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公开邀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1日下午4:00,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5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邀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陈芝良 电 话:010-62194314 传 真:010-6212260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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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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