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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第七中学西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24
项目单位: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延庆县第七中学西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由延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延发改[2011]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此工程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现为该项目施工招标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工程名称:延庆县第七中学西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资金来源:市、县补助
建设地点:延庆县第七中学西侧
建设内容:道路,给排水、中水、供暖、燃气、供电,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一、施工标准
国家现行的施工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方为有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 施工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地证明材料;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1年8月24日—2011年8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11年8月30日。
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1年8月31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南街35号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晶
手机:13810948667
传真:69108118
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
批复文号 延发改[2011]111号
 
内容字数: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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