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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朝阳分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修缮工程(项目管理)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8381平方米,本次修缮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主楼、东配楼、北侧、西侧、东侧附属用房、室内地面、围墙等。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为全额政府投资,批准项目总投资773.29万元。 六、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管理单位将负责项目资金控制、项目施工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等,负责实现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建设工程监理乙级、工程设计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或法人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内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内容;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高级职称 (4) 投标人以集团公司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则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5)已经承担本项目咨询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与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代理、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不得参与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设计、招标代理、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监理、施工等工作。 (6)有相同、相似工程项目经验; (7)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9月1 日至2011年 9月7 日;每日9:30至11:30~13:30至16:00(节假日不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招标文件500元一份,售后不退。 批复文号 朝发改[2010]615号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路15号恒祥大厦528室 招标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电 话: 13717821240 联 系 人: 陈鹏
2011年 9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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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发改[2010]6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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