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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以治理水污染、开发水资源为主营业务。2010年北京排水集团于为各厂配备了离线振动数据采集仪器,并逐步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工作。现考虑在全集团范围内建立设备振动在线监测系统。为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实用性,本着谨慎的原则,本次招标以清河污水处理厂、北小河污水处理厂为试点,对其部分重点设备进行振动在线监测系统招标。本次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振动在线监测系统采购 二、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招标编号:aqyy-2011-12 四、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含设备振动在线监测系统全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三个月的远程设备故障诊断服务以及软件二次开发费用。 五、 资金来源已落实。 六、 符合下列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1) 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为生产商时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2)专门从事国内外振动数据采集仪器的生产、销售、服务,专业从事设备状态监测、诊断、分析、培训、咨询及服务等工作,具有使用指导、培训等相关经验。同一振动在线监测品牌产品只能由唯一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其投标振动在线监测品牌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具备2009年1月1日起至今设备振动在线监测工程(所投标在线监测仪器品牌)业绩20个(含)以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要求以上业绩中至少5个为代理商独立完成) 4)具有在潜水类设备加装传感器经验。完成2009年1月1日起至今2个以上潜水类设备在线监测项目。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财务审计报告)。 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以及满足资格评审要求,投标人仍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有关资格方面的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七、 招标文件发放:自2011年9月06日(星期二)起至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的工作日时间,每天9:30~16:00时在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下同)206办公室发放。招标文件售价:每本标书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人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递交以下文件,所有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1)购买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购买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均须盖有最近年度的年检章。 八、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如下: 9月14日(星期三)9:30时:清河污水处理厂 地址: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小区东北侧 联系电话:010-62904933(此电话只作为现场踏勘联系使用,不对本招标项目任何问题进行解答) 9月14日(星期三)13:30时:酒仙桥污水处理厂 地址:朝阳区将台洼52号 联系电话:010-84318394(此电话只作为现场踏勘联系使用,不对本招标项目任何问题进行解答) 请投标人自行驾车前往,并负担因现场踏勘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现场勘查由项目单位统一组织。除此以外,招标人不再另行安排现场勘查。 九、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投标保证金于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12:00时前到帐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未从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承担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责任。 如投标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扰乱招标评标秩序、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及中标后拒不履行合同等情况,招标人将扣除该投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汇出的帐户,招标人不支付投标保证金此期间的利息及可能的收益。对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本项目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中标人按合同要求支付差额金额即可。 十、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11年9月21日(星期三)13:3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排水集团206办公室。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公司派专人送达,不接受快递、电话、传真及其他任何形式投标。 十一、 开标:招标人将于2011年9月21日(星期三)13:30时于北京排水集团518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 十二、 结果公布:中标结果将在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17:00时前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北京排水集团网站(http://www.bdc.cn/)公布。 十三、 招标工作监督:北京排水集团纪委 联系电话:010-88386666-6305 邮箱:jiwei@bdc.cn 十四、 招标工作联系人: 刘 昕,电话:010-88386666-6266 卢晓方,电话:010-88386666-6272 传真:010-8838895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206办公室 十五、 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和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网(www.bdc.cn),如有不同,以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为准。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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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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