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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寨辛庄组团A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评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10-31
项目单位:北京宋庄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宋庄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宋庄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通州区寨辛庄组团A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评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工程名称:通州区寨辛庄组团A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评估工程

2、 招标编号:20111031-1 

3、 项目地点:通州区寨辛庄镇寨辛庄以北

4、 招标范围:通州区寨辛庄镇寨辛庄以北,东至葛渠东路,南至寨辛庄中街,西至壁富路,北至平内路。拆迁面积46.939万平方米。 

5、 招标人:北京宋庄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

7、 项目投资来源:自筹资金

8、 本工程投资额:约3490万元

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 授权代理人:赵宇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含)以上资质(不包含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

B.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出资额在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合伙企业。

C.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D.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13、 投标人数量:限制投标人数量,拟选7家单位参加投标。

14、 招标报名时间:2011年10月 31日--2011年11月4日,每日9:00---16:00

15、 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小区北-西1#底商。

16、 报名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投标人的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不包含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携带齐全方可报名,缺一不可。

17、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18、 购买资格预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小区北-西1#底商。

19、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20、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赵宇; 联系电话: 010--89527605

日 期:2011年10月31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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