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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石门营安置房销售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10-31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城乡建设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城乡建设拆迁办公室委托,对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石门营安置房销售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房产经纪公司,现发布如下招标公告,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项目内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超市、道路交通、绿化景观、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齐全。随着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石门营安置房建成后将切实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门头沟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的最大区域,石门营地块共计住宅楼114栋,现已开工建设109栋住宅楼中的85栋已实现封顶,陆续竣工验收,可进行安置。

1.1 项目名称: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石门营安置房销售代理项目;

1.2 项目地点: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石门营安置房地块;

1.3 招标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城乡建设拆迁办公室;

1.4 代理公司: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5 招标内容:

门头沟棚户区石门营定向安置房选房、签订《选房安置协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入住及产权证等事宜,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积共约__68__万平方米,房屋约_10000__套。

2、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组织机构代码证;

2.3具有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2.4 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作业绩经验;

3、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3.1 资格审查:当投标报名人多余7家时,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当投标报名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备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另外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存档,上述文件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 日9:00时至2011年 11月04 日16:00时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石龙高科1号楼4单元202室

4、其他

4.1 本招标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他方式的报名;

4.2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后期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4.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石龙高科1号楼4单元202室

邮政编码:102300

联系电话:010—69863264

联系人:杲素宾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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