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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的委托,对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从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中选择三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项目金额: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RMB850000.00元)
项目内容: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卫星地面站建设
三、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五条172号
联系人:张建刚
电 话:84006588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胡晓明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或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资质认证书;
(7)具有卫星地面站设计和系统集成建设能力,有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
(8)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9)具有良好的保密制度,未经建设方允许不得将建设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中标成交后,不得将系统技术和通讯协议向第三方泄露;
(10)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示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6日
接受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凡报名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报名及签署保密协议的授权)(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或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资质认证书复印件;
5、卫星地面站设计和系统建设项目相关案例复印件;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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