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1年11月28日发布的《连杆厂房二期工艺管道工程招标公告》中,第八条、报名时须携带的文件:(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变更为:(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