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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看守所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看守所医疗设备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项目金额: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柒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RMB727500.00元)
项目内容:看守所医疗设备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 址:大兴胡同45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张雅楠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检测报告;
(9)须提供高频拍片机及心电图机的CCC认证证书;
(10)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6日~2012年4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4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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