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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全部来自政府投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受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装修改造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通州区吉祥园17号楼(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2.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装修;食堂、警卫室、库房等新建工程。 2.4工程投资:政府投资;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承包资质;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还应该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 3.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5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工程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邮政编码:101101 联 系 人:林艳英 金宇 电 话:010-80818529 传 真:010-808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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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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