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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张家湾镇精品街工程项目已经由通州区政府批准建设。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张家湾镇精品街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2012-ZB-SG16
2.2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2.3 实施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2.4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工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通州开发区内,为通州开发区主要道路,路宽15米,为一板两带式结构,由双向单车道及双向人非混行车道组成。道路两侧为3米人行道以及7米宽的绿化带。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0月6日,总工期共计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过去5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联 系 人:金宇
联系电话:010-80818529
传 真:010-808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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