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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朝阳区垃圾分类物资购置一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朝阳区垃圾分类物资购置一期项目
二、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 址:松榆东里甲38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伍仟柒佰玖拾贰万零伍佰柒拾肆元整
(RMB57920574.00元)。
第一期采购财政控制资金:人民币贰仟壹佰万零捌佰元整
(RMB21000800.00元),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只招第一期,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垃圾桶
分包 5L(个) 10L(个) 120L(个) 240L(个) 各包控制资金(元)
第一包 100000 100000 1000 2000 6075000.00
第二包 80000 80000 1000 2000 5035000.00
第三包 80000 80000 1000 2000 5035000.00
第四包 20000 20000 500 1000 1477500.00
第五包 20000 20000 500 1000 1477500.00
总计 300000 300000 4000 8000 19100000.00
第二标段:电动三轮车
名称 数量(辆) 控制资金(元)
电动三轮车 396 1900800.00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吴亚鹏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时提供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8月2日~2012年8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人民币200元/包,第二标段:人民币200/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3日9时00分
开 标 时 间:2012年8月23日9时0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的相关业绩(附合同如有)。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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