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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17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拆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1标段)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1标段)拆除工程

项目地点:西龙门、东辛房、西辛房、城子

建筑面积约:51240.3平方米 

二、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2标段)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2标段)拆除工程

项目地点:石巷、岳家坡

建筑面积约:58620平方米 

三、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3标段)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3标段)拆除工程

项目地点:滑石道、天桥浮、拉拉湖、三店、门头口

建筑面积约:53680平方米 

四、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未处于破产状态;

5、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专业人员。

六、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6.1 报名时间: 2012年09月17日-2012年09月21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石龙高科1号楼4单元202室。

6.2 携带资料

6.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5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复印件一份,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注:外地企业须经办理进京许可证方可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八、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杲素宾 联系电话:010-69863264 传真:010-69841653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石龙高科1号楼4单元202室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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