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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评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20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评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1标段)评估工程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1标段)评估工程

项目地点:西龙门、东辛房、西辛房、城子、滑石道

建筑面积约:76240.3平方米 

二、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2标段)评估工程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集体非住宅2标段)评估工程

项目地点:石巷、岳家坡、天桥浮、拉拉湖、三店、门头口

建筑面积约:87300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拆迁评估服务

① 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② 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在北京市区域内具有类似项目评估业绩; 

③ 拟任职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受聘于投标人。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 报名时间:2012年 09月20日-2012年09月26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石龙高科1号楼4单元202室。

4.2 携带资料

4.2.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2.2 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2.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房地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章);

4.2.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2.5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每报名一个标段需提供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六、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杲素宾 联系电话:010-69863264 传 真:010-69841653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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