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源:www.gxjch.com ,作者:共享建材汇

关于核定2013年辽阳市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辽市建价发1号)

关于核定2013年辽阳市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辽市建价发[2013]1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价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6]30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施工企业规费计取行为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我市施工企业规费核定工作的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核定范围

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本埠施工企业,均应按相关规定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2.外埠来我市的施工企业,实行按拟投标的工程项目核定计取标准,不对施工企业核定,在招标之前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规定,本埠施工企业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时,应填写《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上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企业上年度报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

(4)企业上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凭证(企业缴纳部分),上报书面材料时附月缴费汇总表。

以上材料复印件1式1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原件报送至辽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原件审核后返还。

2.外埠来我市的施工企业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拟建工程的工程投资额;

(3)拟建工程的工期;

(4)拟建工程人工工资总额。

三、申报时间

1.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规定,本埠施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休息),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外埠施工企业不受上述规定的核定时间限制。

四、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须在网上进行数据申报,请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址:www.lnzj.com.cn,点击“规费计取申报管理系统”。

五、其它规定

1.核定期内,已经申报且没完成核定的施工企业执行上一年的规费标准。

2.没有取得规费计取标准的本埠和外埠施工企业,执行综合系数按人工费加机械费1.8%计取规费,系数1.8%未包括排污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电话:0419-3123465

联 系 人:封永权、王志斌

3.为便于管理,为各施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沟通条件,成立了两个QQ群,望各施工企业踊跃加入。

QQ群号分别是:219400273和108238420。

附件: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汇总表(点击下载浏览)

 


辽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内容字数:1632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工程信息价官方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