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对“门头沟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工程”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名称:门头沟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工程
工程编号:DH-2012-1110-1
二、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28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杨 雪、张志鹏
电 话:010-64956207-8001
传 真:010-64956207-8011
四、工程概况:
总预算资金:约RMB14823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招标内容 控制金额(万元)
一 绿化种植工程等 约640
二 绿化种植、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工程等 约2200
三 绿化种植、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及电气照明工程等 约1000
四 绿化种植、道路生态修复及陡崖格构梁护坡工程等 约1120
五 绿化种植、道路生态修复工程等 约1900
六 绿化种植、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工程等 约1360
七 绿化种植、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工程等 约1270
八 夜景照明工程等 约550
九 绿化种植、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工程等 约1270
十 绿化种植、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工程等 约879
十一 绿化种植工程等 约529
十二 绿化种植、道路生态修复工程等 约467
十三 绿化种植、道路生态修复工程等 约505
十四 绿化种植工程等 约440
注:投标人可以对上述十四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可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注明的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7、9-1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5、外地施工企业应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书;
6、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2年11月12日~2012年11月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标段,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21日13:00-17: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朝阳区小营路25号房地置业大厦19层第
三会议室(北四环惠新东桥向北100米路西)
八、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持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外地企业须持进京备案许可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标段需单独准备一份报名材料。(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上公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2日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12】10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