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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河水华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05
项目单位: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清河水华防治项目已经北京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2013年清河水华防治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清河河道长23.7公里,流经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和朝阳区,是一条景观河道,周边紧邻奥运公园、五环路和高科技园区等重点地区,为了保证水环境的清洁,需采取应急措施,防治水体变质恶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喷洒化学制剂、配合人工曝气及巡视、水质监测等。

二、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三、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招标范围 预算金额(万元)

1 第一标段 QH-SHFZ-201301 河道上段:安河闸至清河闸河段,实施要求为水华防治 43.00 

2 第二标段 QH-SHFZ-201302 河道中段:清河闸至外环闸河段,实施要求为水体除臭 52.00 

3 第三标段 QH-SHFZ-201303 河道下段:外环闸至沙子营闸河段,实施要求为河道底泥修复 30.00

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只能承担一个标段的实施任务。

四、项目履行期限

2013年7月6日至2013年10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可承担水环境治理方面的业务并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

※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的项目实施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1层。

4、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 (RMB¥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6月27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1层

联系人:塔羽亭

电 话:(010)83682725

传 真:(010)83681489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 号:91030154740002510

批复文号 京财农指[2013]35号
 
内容字数: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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