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海淀区门头村安置房(南区)散热器采购
建设单位:北京京香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人:北京京香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立项批复文号:京发改[2010]1625号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发布信息,邀请报名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招标用途:材料设备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散热器采购
招标数量:1个标段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散热器销售和制造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前期咨询单位有任何隶属和股权关系,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审计(核)等相关业务的投标,同时不得为上述业务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服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06月25日至 2013年06月29日,每天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06月25日至 2013年06月30日,每天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如报名单位或者资审文件领取单位不足7家时,资格审查方式将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联系人:赵伯文
联系电话:15321891258
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⑤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招 标 人:(公章)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