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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警用装备项目(第3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23
项目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警用装备项目(第3包)

立项编号:CYCG-13-208

二、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元)。

招标分包及各包内容详见下表: 

包号 控制金额 名称 单位 数量

第3包 344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台 1000

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 个 58

执法记录仪电子证据管理系统 套 1

本项目共分三包,本次是针对第3包进行的招标。

三、 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泰达时代中心4号楼2304室

邮 编:100026

联系人:雷骞

电 话:010-85885672-806

传 真:010-85885672-802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6)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并对所投产品有实际服务经验,若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或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册人民币4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07月23日至2013年07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 11:30 ;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泰达时代中心4号楼2304室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12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 开标时间:2013年08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十、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宾馆

十一、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十二、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

十三、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格文件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cg.bjchy.gov.cn)上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22日

批复文号 CYCG-2013-208
 
内容字数: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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