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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11.3”特大自然灾害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日期:2013-08-13
项目单位:延庆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延庆县“11.3”特大自然灾害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已由延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延发改函[2013]34号)。延庆县供排水管理中心作为此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建的延庆县“11.3”特大自然灾害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延庆县“11.3”特大自然灾害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1.2 招标人名称:延庆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1.3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莹莹 电话:13683607399

1.4 招标代理: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薇 电话:69181929

1.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包括工程图纸全部范围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

2.3 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4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条件和携带资料

3.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2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4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5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报名时需递交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经审核后退还原件)。

备注:招标代理只对潜在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四、拟选企业名额

4.1 拟选企业名额:当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当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将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1 投标报名:2013 年 8月 14 日至 2013 年8月 2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5.2 报名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工业大厦413室

批复文号 延发改函[2013]34号
 
内容字数: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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