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源:www.gxjch.com ,作者:共享建材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十五”时期以来,我区农村沼气建设蓬勃发展,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l号)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加快农村沼气建设,至2015年,全区将累计建成农村沼气池468万座,建沼气池农户数占全区农户总数的50%;正常使用沼气农户445万户,占可建沼气池农户数的74%,在全区农村基本普及沼气,使我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基本普及农村沼气的省区,形成家居环境清洁美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农村发展格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村沼气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沼气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生态工程,也是新兴的生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农村沼气建设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将农村沼气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改变农民旧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不断研究创新沼气发展模式和配套技术,加强沼气建设管理,提高服务能力,通过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建立和完善沼气生态家园标准体系,创建绿色家园,建设富裕新村,实现农村家居环境清洁美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各地根据实际制定鼓励、支持加快农村沼气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沼气池的积极性。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农户需要建设沼气池的,必须由农户提出申请,不能摊派或者强迫命令。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户自筹资金的能力,提出农村沼气建设的方案,指导各村(屯)和农户建设适宜的沼气池。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屯),农户可建设“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的国债项目沼气池或“一池五改(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改路、改水)”的沼气生态家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或贫困的村(屯),农户可建设“三、结合”沼气池(沼气池与猪牛圈、厕所连通,硬化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建设包括预处理池、厌氧消化池、脱硫塔、贮气柜、输配气管网等在内的大中型沼气工程。
(三)规范建设,保证质量。沼气池建设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实行标准化、专业化施工,合同化管理。从事沼气建设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对由未取得沼气池施工资格证书人员建设的沼气池,不予验收,不予补助。沼气池建成后,必须经县(市、区)和乡(镇)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安全和质量。
(四)建管并重,优化服务。凡建设沼气池,必须按照自治区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规范建立建池档案,并长期保存。凡是没有建池档案的沼气池,不予验收,不予补助。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屯)三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网络,向用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逐步形成专业化施工、产业化发展、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07年-2015年,计划新建农村沼气池175万座。至2010年,全区将累计建成农村沼气池373万座,建沼气池农户数占全区农户总数的40%;正常使用沼气农户358万户,占可建沼气池农户数的59%;至2015年,全区将累计建成农村沼气池468万座,建沼气池农户数占全区农户总数的50%;正常使用沼气农户445万户,占可建沼气池农户数的74%。同时,建设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540处,使我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基本普及农村沼气的省区。
(二)年度目标。2007年-2010年,每年新建沼气池20万座,其中在非贫困村建设15万座、在贫困村建设5万座。2011年-2014年每年新建沼气池20万座,2015年新建沼气池15万座,全部安排在非贫困村。2007年-2015年每年建设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60处。
2007年-2010年的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由自治区林业局、扶贫办商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下达;2011年-2015年的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由自治区林业局商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下达。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编制。各市、县(市、区)按照可建沼气池农户人户率70%以上的总体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市、县(市、区)农村基本普及沼气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各市、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年度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建立项目库,每年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及时申报项目。
(三)任务落实。自治区每年将根据各地沼气建设规划和项目申报情况,将沼气建设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市、区)。各市、县(市、区)要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屯)和农户,并精心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可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四)检查验收。完成沼气建设年度任务后,各县(市、区)分别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两大类及时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结果上报所在市;在县级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市对所辖县(市、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上报自治区。2008年-2016年的每年2-3月,自治区林业局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以县(市、区)为单位,对上一年度沼气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完成任务好的市、县(市、区)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沼气建设任务、资金时进行适当调减。各市、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资金补助
(一)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资金补助。1.列人中央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凡新建1座沼气池,按规定由中央财政补助1000元。2.在贫困村新建沼气池,每座补助1000元,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切块到各县(市、区)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扶贫资金中解决。3.在非贫困村新建沼气池,从2007年起,自治区将按每座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将根据财力状况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从自治区财政性资金中解决。
(二)市、县(市、区)配套补助资金。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和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安排农村沼气建设补助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凡承担中央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市、县(市、区),必须按规定落实好配套资金。
(三)补助的发放。沼气池建设补助主要以建池物资、支付施工人员工资等物化形式落实到农户。建池物资分别由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县级扶贫部门根据建池进度发放给非贫困村农户、贫困村农户。实施中央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在补助发放前,要以村(屯)为单位对获得补助的农户名单及领取的补助数额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林业部门负责全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协调、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沼气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抓好资金、物资到位工作并组织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补助资金的筹集、安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推广“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水产畜牧部门负责与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规划,规范建设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水利、卫生部门负责把农村改水、改厕与沼气池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规划,把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项目与绿化美化校园结合起来。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发布农村沼气建设中需要的广西地方标准和有关产品的认证工作。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整合资金,农民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增加对我区沼气建设投入的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金,盘活存量,增加投入。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功过的原则,整合财政、林业、扶贫、教育、农业、卫生、水产畜牧等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县(市、区)要将沼气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沼气建设投入。
(三)落实政策,激励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划出一定面积的建池用地给修建沼气池的农户使用并减免有关费用,对沼气农户优先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和贴息,对兴建沼气工程的业主按照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投资、信贷、土地、技术等方面优惠和扶持,对从事农村能源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利用沼气发电的企业实行绿色配额制度和上网优惠政策等。
(四)革新技术,创新模式。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含量,大力引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抓好沼气厌氧消化技术、破壳技术和“三沼(沼气、沼液、沼渣)”利用技术的革新,并力争在秸秆沼气发酵技术、沼气发电技术的开发和转化等方面有新突破,为沼气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倡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中建设沼气配套工程,大力推广“生态养殖业沼气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的生态循环模式,治理环境污染,获取优质能源,生产有机肥料,种植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尝试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实施生活污水沼气工程,并与校园的卫生、绿化、美化相结合,开展生态卫生新校园创建活动。
(五)提升能力,抓好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已设立农村能源管理机构的市、县(市、区),要调整充实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尚未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机构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健全,并配备能力较强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按照综合协调能力强、技术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以及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要求,加强农村能源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在制定沼气建设规划时,要同步规划建设村(屯)沼气服务网点,使每个沼气项目村都建有服务点,并配备必要的检测、维修设备。要建立沼气池建设回访制度,承建沼气池的专业施工队员要进行定期回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逐步组建村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队或沼气协会,建立以承建沼气池、沼气设施维护维修和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等为服务内容的物业化管理服务体系。通过建后服务,使每座沼气池都能长期发挥效益。




内容字数:5730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工程信息价官方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