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5]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名单略)
联席会议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会议主题,收集南宁市职业教育发展信息资料。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夏建军(兼),副主任刘彪(兼),梁平江(兼),成员由市教育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国资局、扶贫办、科技局、建委、职院等单位领导组成。
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为:
市教育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具体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组织评估工作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统筹编制职业教育建设项目规划,加强职业教育的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等。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将财政用于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等。
市人事局:负责开展以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为核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指导公办职业院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强化技工学校能力建设,实施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益的落实;严格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负责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等。
市扶贫办: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建立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网络和选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等。
市经委:负责制定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实施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协调有关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等。
市国资委:负责研究指导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有关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等。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全市科技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开展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全市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计划;指导和帮助建立农业技术示范基地;协助相关部门对企业员工和农民进行科学技术培训工作。
市建委:负责制定全市建设行业干部、职工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协调有关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以及远程开放式教育等多种教育服务,为南宁市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效平台,构建功能齐全、层次多样、开放灵活、现代化的终身教育体系。
联席会议每年不定期举行2-3次,届时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汇报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工作。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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