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检查掌握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不断加强和规范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2月20日开始至28日,我市由市法制办牵头,从市交通局、环保局、建规委、水产畜牧局、广电局等11个部门抽调分管领导或法制科科长组成评议考核小组,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有关领导作为特邀评议员,对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31个行政执法部门2005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采取听取被评议考核单位情况汇报、查阅原始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抽查下属单位等方法进行。评议考核中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先由各小组进行总结、集体评议(考核结果见附件),然后进行统评。现将我市2005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5年度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所取得的成绩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能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组织领导、依法执法、层级监督、行政救济等各方面均比往年有明显改进,工作有明显进步,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面有了突破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决策机制逐步健全
几年来,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科学民主决策意识逐步增强,注重了决策的合法化、程序化,而且强化了公众参与、法律论证、可行性论证的工作。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制订规程和行政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程序规范合法。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决策时加大了公众参与力度,有的还进行专家论证、法制机构的法律论证,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如去年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制定《梧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时,在《梧州日报》刊登了上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充分收集各方意见,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市建规委作出的城市规划修改、调整等重大行政行为都通过报纸、电视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通过专门成立的案件审议委员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又如苍梧县调整自来水价格,牵涉到各厂矿企业、饮食业、广大居民,县政府就组织了有关居委会干部、群众代表和有关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使水费定价相对符合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
(二)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市通过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工作,逐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去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政府的要求,实行了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全面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纪律、投诉电话等,并对外承诺缩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高了行政效率。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能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从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足材料、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上依规操作。外来投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了涉及外来投资行政许可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行政许可部门统一办公,大大缩短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外来投资者以及广大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去年,仅我市各级政府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5142件,其中共受理许可申请15046件,决定许可14874件、不予许可172件。
(三)执法行为逐步规范
去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积极履行管理社会的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基本做到了合法、合理、和谐,既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发生,又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审理行政处罚案件25895件,决定处罚22380件,撤销案件85件,未结3430件,结案率为87%。市国土资源局、建规委、市政管理局、文化局、计生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针对地质灾害、违法建筑、土地违法、网吧管理、计划生育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扫黄打非”、环境污染等问题开展执法大检查,治理社会突出、重点问题,努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许多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管理活动中,逐步注重了公开、告知、听证、回避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逐步加强了保证公民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程序的执行;注重执行查处分离制度,行政处罚决定由法制机构审核;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听证条件的,都依法告知相对人有听证的权利;作出决定后告知相对人诉权等等。
(四)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和推行了不少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如过错责任追究制、廉政执法制度、受理和处理投诉制度、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等,这些制度从一开始的建立制订到现在的健全落实,使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走上常规化。去年,市计生委、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均进行了常规的层级监督,对系统内部的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市财政局针对业务科室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财政资金拨付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运作情况进行了内部的审查监督。市交通局创新了监督工作方法,对系统内部的执法行为进行执法文书评查,加强监督和指导,规范了执法活动。不少政府和部门越来越注重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执法行为在源头上的合法适当。
岑溪市政府、市交通局在历年工作基础上修改完善自身的执法责任制规定和考评标准,并对自身所属机构和部门进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通过自身考评,在推进自身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更能准确、具体地反映出我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真实情况。
去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均能正确对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在检查中未发现拒绝应诉的现象。有复议权的机关都能够正确地受理和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出现推诿、拖延和超期办案的现象。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思想重视仍显不够
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领导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质和内涵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看作是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的系统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考核中发现,多数单位没有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日常工作的部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或开展了部分工作,只是在每年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时才匆忙准备应付考核,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流于形式。
2.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2004年颁布已两年多,我市虽然出台了方案《梧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梧政发[2001]118号)、《梧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评议考核办法》(梧政发[2001]119号)以及《梧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梧政发[2001]120号),但对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如何进行确认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能、明确执法职责,行政执法的激励机制等还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规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没有得到认真落实。
3.考核标准需要改进
200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今年2月,自治区政府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桂政发[2006]9号),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评议考核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我市评议考核工作在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具体标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评议考核,发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普遍偏低,特别是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的败诉率偏高。
2.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一些行政机关审查许可事项时,没有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的许可逐项审查,基本没有受理、告知、审查、许可等材料;对一段时间作出的行政许可也没有进行统计,不知道作出了多少宗行政许可行为。而且每一件行政许可申请也没有立卷归档,或有关卷宗材料没有完整反映出这些过程,行政许可工作不规范。如有些行政机关另外设立相对人的签收簿,导致卷宗普遍缺乏送达的环节;有的对不予许可的事项没有说明理由;有的甚至无答复,无完整档案;有的行政许可超出法定时限等等。
3.在行政征收方面,多数行政机关只是简单地出具一份缴款通知书,没有告知相对人征收的依据、事实等,也没有形成卷宗档案等。
4.部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行为存在违法和不规范现象。如用日常检查中对外发出的检查通知书代替处罚决定书,没有按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罚;在调查取证时没有依程序进行;作出行政决定前没有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与听证权,或应该书面形式告知的没有用书面形式告知;作出的行政处罚运用证据不适当,未能反映出违法事实的因果关系;行政处罚决定书书写不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基本没有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方式不规范等。
5.部分市直部门和相当部分县直部门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法制机构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有的虽然配备了法制机构,但在作出重大的决策、制定规定性文件或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让法制机构参与或征求法制机构的意见,法制工作处于被动位置。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总结历年来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经验,以全面实施《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为契机,依据自治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桂政发[2006]9号),结合我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纲要》、《若干意见》的配套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扎实推进。
(二)由市法制办牵头,会同市编委办等部门,对我市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主体确认、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能、明确执法职责等工作,真正把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定岗定位,明确每个岗位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
(三)抓紧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行政部门的工作特点设置科学合理而又具体量化的质量指标,把各个行政执法环节的质量要求层层量化分解,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变成看得见、摸得着、可评可考的东西。为确保程序公正,各行政部门要把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执法程序细化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环节,制订具体明确的工作标准,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制订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的操作规范,对受理或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告知、作出决定、文书制作、执行决定、案卷归档等案件处理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都提出具体的操作指南。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首先,要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门槛”,对进入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要严把“入口关”,符合标准才能进入。其次,要畅通“出口”,对不具备行政执法条件,经培训仍不合格的人员要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再次,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对在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改变目前行政执法人员学历偏低、整体业务素质不高的状况。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一是要积极转变行政首长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方式,从过去主要通过批办的方式转变到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行政执法管理、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有效指导行政执法活动,甚至直接参加处理具体行政行为上来。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把行政执法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并与年度考核评先、晋级、晋职挂钩。对行政执法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工作要求,但又不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追究处理的情况,按照内部制定的行政执法质量综合评定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究,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六)要根据国务院《纲要》和依法治市的需要,继续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附件:2005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分数表(略)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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