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印发玉林城区2004年“11·22”试鸣防空警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玉林城区2004年“11·22”试鸣防空警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
玉林军分区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玉林城区2004年“11·22”试鸣防空警报实施方案
根据《玉林市人民防空管理暂行规定》(玉政发[2002]14号)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22日为玉林城区防空警报鸣放日。为了组织实施好2004年“11•;22”玉林城区首次试鸣防空警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的人民防空工作方针,加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做好应付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充分准备,保障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达到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地组织指挥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通过试鸣防空警报,使广大市民加深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教育广大市民居安思危,不忘国耻,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防空警报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试鸣日期、时间和范围
试鸣防空警报于11月22日上午10时开始,10时30分结束。玉林市城区59台、福绵管理区城区2台共61台防空警报器采取统一发放方式进行试鸣。
三、防空警报信号、发放顺序、方法
试鸣防空警报信号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其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发放顺序: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发放方法: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发放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的防空警报信号。
具体如下:
10:00-10:03 试鸣预先警报
10:06-10:09 试鸣空袭警报
10:12-10:15 试鸣解除警报
四、试鸣防空警报的组织指挥
成立玉林城区试鸣防空警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金湘军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曹全义 玉林军分区司令员
凌志勇 市委副书记
吕 坚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梁琼进 玉林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郭成球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王进日 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主任
吴庆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永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国兴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海文 市交通局局长
晏 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姚培文 市财政局局长
丁 山 市公安局局长
梁世武 市建设局局长
吴锡熹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甘并福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世林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杨腾彪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蒋 羽 市卫生局局长
孙海宏 玉林供电局局长
江贵成 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 文 福绵管理区委员会主任
张德荣 武警玉林市支队支队长
黄锦良 武警玉林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杨庆忠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吴继东 玉林军分区司令部参谋
黄 东 玉林军分区司令部参谋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职能组:
(一)会务组:负责拟写“11•;22”试鸣活动有关讲话稿、主持词、议程安排、会议通知等
会议资料;联系落实参加会议领导,布置会场,定做工作证、胸花等。
组 长:吴庆贤(兼)
成 员:杨庆忠(兼)
杨铁藩 市人民政府第四秘书科主任科员
杨 军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科长
(二)宣传报道组:负责以下几方面宣传报道工作。
1、负责办理玉林日报刊登《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报道试鸣活动消息,宣传人防有关知识等。
2、负责办理玉林电视台播放《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播放试鸣活动消息和人防宣传教育片。3、负责办理广西移动通讯公司玉林分公司和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发送试鸣防空警报手机短信息。
4、负责在玉林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悬挂试鸣防空警报宣传横幅。
5、市卫生局负责将《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传达至城区所属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及全体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及医院区内流动人口,以便维持医院正常秩序。
组 长:韦永键(兼)
成 员:杨腾彪(兼)、蒋 羽(兼)
(三)技术保障组:负责61台防空警报器及其统控中心设备技术保障工作。
组 长:朱国兴(兼)
成 员:杨 俊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长
(四)治安防范组:负责试鸣期间社会治安防范和交通疏导工作。
组 长:丁 山(兼)
成 员:张德荣(兼)、黄锦良(兼)
(五)电力保障组:负责试鸣期间电力保障工作。
组 长:孙海宏(兼)
副组长:胡木强 玉林供电局电力调度管理所主任
(六)监听组:负责组织警报协管员防空警报监听,测记频率音贝工作。
组 长:甘并福(兼)
成 员:杨 俊
(七)后勤接待组:负责经费预算,参加会议领导的交通食宿安排等工作。
组 长:王进日(兼)
成 员:杨庆忠(兼)、吴继东、黄 东
五、警报试鸣的准备工作和要求
(一)市人民政府于11月15日前召开城区防空警报试鸣协作单位领导会议,玉州区政府、福绵区管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广播电视局、市政管理局、交通局、民政局、玉林供电局、市接待办、玉林日报社、广西电信公司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广西移动通讯公司玉林分公司各派一名领导参加警报试鸣工作会议。
(二)市人防办于11月10日前,对城区无线电遥控防空警报系统设备、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防空警报设点单位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在试鸣的5天前,即从11月17日开始,连续5天在玉林市新闻媒体发布《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刊登播放有关人防宣传资料。通讯公司发放短信息。人防部门悬挂宣传横幅。
(四)市公安局于11月21日前完成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方案和布置工作,确保试鸣期间城区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交通安全畅通。
(五)玉林供电局对城区供电线路进行一次检修,确保11月22日防空警报试鸣供电正常。
附件一: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首次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认真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工作,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决定于200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在玉林城区及福绵管理区城区首次试鸣防空警报。届时敬请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不要恐慌、不需疏散和隐蔽。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三、除警报:
连续鸣3分钟。
附件二:通讯公司短信发布和沿街悬挂横幅内容及地点
一、广西移动通讯公司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发放手机短信息内容:
11月22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请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内容及悬挂地点:
(一)内容
200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请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悬挂地点
玉林城区东郊汽车站、建行玉林分行、市公安局、市人民政府、邮政大厦、电力大厦、玉州区政府、金城商厦、国防大厦、玉林高中、西街口、电脑城、工业品市场、东岳市场、福绵下穿道口、名山转盘、客运中心、玉林师院、烟草大厦、宁屋角、玉林军分区、汽车总站、市妇幼保健院、建材市场、桂平路口、金华宾馆、西郊汽车站、供电大厦、玉柴东明家电城、水电大厦、明都宾馆、石子岭通用超市、玉林日报社、银海宾馆、南江镇政府、苗园路口、玉林火车站、玉柴下穿道口、玉柴厂区大门口、中药材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温馨堂商厦、振林宾馆、玉林宾馆、苗园中学、竹美村、郊区公路局、玉林师范学校、城西开发区。
(三)横幅落款:玉林市人民政府 玉林军分区宣.
附件三:玉林市二○○四年防空警报监听方案
一、11月10日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举办防空警报协管员培训班,学习有
关法律规定和防空警报管理维护要求,明确职责和布置警报试鸣监听任务。
二、11月21日前各警报设点单位协管人员检查警报器、无线控制终端箱、电源线路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有被盗、被损、断电等情况,请及时报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人:杨 俊 联系电话:5883305 2802050)。
三、市环保局抽调技术人员,选择城区5个防空警报器安装点作为测记频率音贝测试点。于11月20日前完成测试定点和设备准备工作,并将定点和准备工作及时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11月22日试鸣当天,各警报器设点单位协管员和市环保局技术人员到警报器附近(距警报器500米内)监听警报器鸣响效果。要求监听监测人员必须在上午9时50分前各就各位,并向市人防办报告到位情况。警报器鸣响时间为11月22日上午10时,警报器鸣响后,各监听监测人员注意监听,并于10时50分前用电话或手机报告市人防办。
五、警报试鸣结束后三天内,各警报器设点单位协管员将《玉林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监听(测)情况表》送市人防办备案,市环保局将《监测报告》送市人防办备案。
附件四: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宣传报道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五日以前发布公告”的规定。试鸣前宣传报道工作如下:
一、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于11月17日发布。
二、玉林日报、玉林晚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从11月17日开始至11月21日止,连续五天全文刊登(播放)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玉林城区(含福绵管理区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三、11月17日前玉林日报、玉林晚报刊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就试鸣防空警报答记者问;刊登有关人民防空知识。
四、11月17日前市人防办在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悬挂横幅。
五、11月19日至21日连续三天,广西移动通讯公司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发放手机短信息(内容见附件二)。
六、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要及时宣传报道试鸣防空警报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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