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加快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步伐,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特作决定如下:
一、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我市农业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很大。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经过努力探索和实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批优势产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社会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经营规模小,尚未形成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竞争优势,特色不突出,优势不明显;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进程,逐步实现农业优势产业生产专业化、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品特色化、服务一体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企业增利、财政增税、就业增加、市场竞争力增强为目标,以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为主要任务,以培育农业优势产业为重点,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为突破口,以优质产品原料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优化资源配置,扶大做强龙头企业,壮大优势农产品基地,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按照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已形成规模优势,在国内外市场占有重要份额,具有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的产业,推动农业资源、人力、财力向优势产业和产区集中。
2.坚持产业发展原则。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工业带动农业的能力,带动农业优势产业形成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格局,实现生产、服务、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
3.坚持持续发展原则。把保护资源和环境作为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一条基本方针,贯穿到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推行标准化生产,使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4.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立足本地资源,发挥当地优势,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效益农业新格局。
(四)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加快发展优质谷、糖料蔗、果蔬、桑蚕、木薯、商品林、花卉、畜禽、牛奶、罗非鱼等十大农业优势产业。到2010年,主要农业优势产业产值达到221亿元,年均增长6%;实现农产品加工工业产值4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的优势产业基地;力争培育5家以上国家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30家以上省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80 家以上市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3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2家,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3家,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6家;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联结带动农户 50万户,占农户总数40%。
——优质谷产业。重点在横县、宾阳县、武鸣县、上林县等县区建立无公害优质稻生产基地。2010年优质谷产量128万吨;粮油食品加工重点发展精米加工,开发方便、休闲、早餐等系列产品,粮食产品加工产业产值20亿元,培育2-3个区内粮油加工知名品牌。
——糖料蔗产业。重点在武鸣县、宾阳县、横县、邕宁区等县区建设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2010年全市糖料蔗产量1000万吨;打造甘蔗-糖-糖深加工、燃料乙醇和浆纸系列产品产业链。糖蔗加工产业产值50亿元以上,培育2-3个国家或省级知名品牌。
——桑蚕产业。重点在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邕宁区等县区建设桑蚕产业基地。2010年鲜茧产量10万吨;重点发展养蚕-缫丝-丝织-服装系列加工,桑蚕加工产业产值15亿元,培育1-2个国家或省级知名品牌。
——果蔬产业。重点在隆安县、武鸣县、横县、西乡塘区、良庆区等县区建设无公害果蔬基地。突出抓好香蕉、龙眼、荔枝、菠萝等亚热带水果发展。2010年水果产量90万吨,蔬菜产量300万吨;发展保鲜、冻干、罐头果蔬和果蔬汁、果蔬饮料等新产品,果蔬加工产业产值10亿元以上,培育2-3个年加工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
——木薯产业。重点在武鸣县、隆安县等县区建设高产木薯示范基地。2010年木薯产量76万吨(干片);扩大淀粉、酒精加工,开发精深产品,木薯加工产业产值30亿元,培育2-3个大型企业集团。
——商品林产业。重点发展和夯实邕宁区、横县、西乡塘区、兴宁区等县区速丰林基地。2010年速丰林面积达到370万亩,其中竹林70万亩;打造林纸浆、林板材及其制品产业链,实现林产业工业产值70亿元以上。
——花卉产业。重点在兴宁区、武鸣县、横县、宾阳县等县区发展绿化苗木、花卉基地。2010年花卉苗木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重点发展商品和旅游休闲型花卉示范基地,打造全区最大的花卉集散地和广西花卉交易中心。在横县、宾阳发展茉莉花特色生产和精深加工基地,重点培育国家或省级知名品牌,逐步培育成新的优势产业。
——禽畜产业。重点在武鸣县、邕宁区、良庆区等县区建设生猪生产基地;建立环市区周边、辐射到武鸣、横县、上林、隆安等县的肉禽、肉牛产业基地。在武鸣、马山、隆安县发展黑山羊特色养殖,逐步培育成新的优势产业。2010年肉类总产量达到55万吨;重点发展畜禽速冻产品和肉深加工产品,培育1-2个国家或省级知名品牌,畜牧加工业产值达到10亿元。
——牛奶产业。重点在江南区、西乡塘区等县区建立黑白奶牛养殖基地;在武鸣县、横县、上林县发展奶水牛特色养殖, 逐步培育成新的优势产业。2010年牛奶产量4万吨以上,培育2-3个年加工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罗非鱼产业。重点在横县、上林县等县区建设标准化罗非鱼出口养殖基地。2010年罗非鱼产量10万吨;力争创建1个国家或省级知名品牌,培育1个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加工出口型龙头企业。
二、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工作重点
(一)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1.加快建设农业优势产业基地。通过集中投入,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市、县(区)、乡(镇)三级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业优势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引导各地和农民按照市场需求,通过龙头带动,发展优势农产品集中连片经营,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专业村、专业乡镇。
2.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加工销售能力,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形式,带动农民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建立一批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3.发展农业优势产业规模经营。扩大对种植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的补贴,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造,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适度集中,发展农业企业集团和农业经营大户。
(二)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增强农业科研单位和推广部门创新能力。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积极鼓励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与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成果的集成创新。建立鼓励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在农业科技研究中的作用,扶持、鼓励龙头企业直接开展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研发、引进和推广。
2.大力培育农业科技推广队伍。要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建立农业技术指导员包村包片,培育科技示范户,形成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要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应用科技生产能力,建设高水平的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队伍。
3.加快农业良种良法推广应用。要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扩大农业新品种引进、试验规模,加快主推技术进村入户,促进农业优新品种在生产中普遍应用,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加快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步伐,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健康养殖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开发应用节水灌溉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免耕栽培技术以及集约、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提高农业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农产品生产生态、高效、安全。
(三)培育农业市场体系
1.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建立优势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并采取优惠财税措施,支持建设培育大型农产品集散市场。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在优势农产品产区启动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加大建设“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万村千乡市场”等工程力度,大力建设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成形成覆盖优势农产品产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农产品专业市场网络。
2.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化流通。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抓好农业信息服务,形成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乡村黑板报、农业专业组织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使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到企业,”架起农产品从农户到市场到企业的桥梁。积极发展网上交易、连锁经营、直销、代理等新型交易方式,构建现代化的优势农产品销售网络。
3.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强对优势农产品的营销服务,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宣传,开展优势农产品展销会和展销活动,大力推介我市优势农产品。围绕南博会平台,举办、参加各种农产品展销活动,架起我市农产品与各大城市及国际市场的桥梁。加强与优势农产品主销区和销售潜力区的协商与合作,切实做好优势农产品在主销区的质量安全检验认可、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建立稳定的优势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服务管理, 确保我市农产品通向重要目标市场畅通无阻。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
1.加强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控。改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产地环境,加强对生产投入品、生产、加工、贮运等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农业生产、销售、经营全程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立质量安全检测站(室),加强日常监督检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加强推广先进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的工作力度。
2.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完善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把好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发展完善计算机、因特网网络监控等现代化手段,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大力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在重点地区、品种、环节和企业,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继续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力发展农产品无公害、生态化生产。
(五)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1.加大对优势农产品龙头的扶持。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整合农产品加工和产业化扶持资金,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培育一批位居全国全区同行业前列的龙头企业。各级财政尤其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规模扩张、技术改造、创建品牌和名牌,建立和扩大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工农互动。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要加大培植国家、自治区、市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力度,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后劲。
2.大力引进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制定农产品加工规划,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加工园区,搭建便利的优势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平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农业优势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特大型企业到我区发展农产品加工。引导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向县域集聚,鼓励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业向主产区集中。重点扶持农业优势产业基地县发展农产品加工,逐步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县域经济主导产业。主动承接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发达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传统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我市,借助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快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3.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服务型龙头企业。要加大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力度,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贮藏和农资采购经营,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上档次的优势农产品服务型龙头企业,促进优势农产品销售流通和增值。
(六)大力培育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1.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具体登记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2.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获得产业化资金扶持的农业产业化组织、企业必须与农民签订农产品收购订单,实行报价收购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订单农业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农业履约率,引导农业产业化组织、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3.加大对农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结合优势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优先扶持建立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的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社,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采购信息设备、开展培训学习和交流活动,增强其服务能力。
(七)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放
抢抓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发展机遇,积极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主动承接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港澳台地区的产业转移,以及中西部地区转移到沿海发展的产业,壮大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农业对外合作,积极参与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区域性农业合作,强化与粤、港、澳、台、闽、浙等先进地区的农业合作交流关系,引进先进地区的农业技术、品种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全方位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积极探索与东盟国家建立农产品生产技术交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途径,积极扩大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出口,扩大向港澳传统市场出口,开拓东盟、欧美、日韩、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拓宽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出口市场空间。
三、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保障措施
(一)领导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发展农业优势产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点,成立推进农业优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优势产业工作。发展优势产业实行党委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产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人员负责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
2.创新工作方法。要切实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干部带头、基层党员帮助、典型示范、龙头企业带动等形式,使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3.严格工作督查。各产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量化的工作目标,追踪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要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把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成效与党政班子和干部的绩效考评挂钩。
(二)经费保障
1.建立专项资金。建立财政专项预算重点扶持农业优势产业机制,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形成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稳定的资金来源。调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增加扶持农业优势产业专项资金的比重,重点扶持农业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增值加工和流通项目。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优势产业的发展。
2.整合支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的原则,将农业扶持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扶持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龙头企业。财政、发改委、农业、经贸等部门用于农业的投资开发资金和项目资金要与龙头企业的培育、基地建设、市场开拓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农产品加工扶持资金和扶贫开发资金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农业优势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倾斜,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向农业优势产业倾斜。
3.引导社会投入。规范完善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使用,建立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外来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发展农业优势产业项目的机制。引导工商企业、合作经济组织、集体、农民等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农业优势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农业优势产业发展,通过优选项目,积极申报,把我市农业优势产业纳入国家、自治区扶持项目;招商引资促进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加大力度,降低门槛,吸引外商和外资来我市建基地、办企业,或与我市龙头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提高我市农业优势产业的竞争力。
(三)政策保障
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投入。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桂政发〔2002〕14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 》等文件精神。对于外来资本在我市创办优势农产品龙头企业的,给予享受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规费减免”、“保障项目用地”、“工业用地开发成本补贴”、“保障电力供应”、“鼓励投资兴建工业标准厂房”、“融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财政扶持”、“投资奖励”等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将优势农产品龙头企业作为主要信贷对象,优先发放贷款,对信誉好的龙头企业给予授信,核定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及时发放贷款,解决优势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资金问题。税务部门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免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规定,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优势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开发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免征收增值税;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其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各级行政部门要加强服务。按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要求,树立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恪守服务承诺,高效率、高质量履行职责,对发展农业优势产业所创办企业或实体,做到一站式服务,着力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四)激励保障
1.建立责任制度。凡市财政扶持的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实施的部门和县区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县区政府和市县产业主管部门为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组织、监督和实施的责任。
2.建立考核制度。市、县区产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底行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成绩挂钩。
3.建立奖惩制度。实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制度,对发展农业优势产业成效突出的县区,市级在下一年度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优势产业发展较慢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的项目资金安排上适当给予调减;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工作进行考评,对发展优势产业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各县区也要制定相应办法,对所辖乡镇部门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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