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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实现农村育龄夫妇初级生育保健为目标,加强孕前管理与服务、优生与生殖保健工作,建立孕前保健和地贫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达到影响和带动群众自觉做好预防地贫工作、自觉接受孕前筛查和孕产期的医学检查、减少缺陷儿的出生、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二、筛查对象
为2008年农村新婚夫妇和历年新婚未育及符合二孩生育政策未孕的夫妇。凡夫妇有一方因故不能在组织时间内参加检测的,另一方不安排参加检测。
三、筛查任务
全市筛查目标任务2万对,确保完成任务1万对(20000人)以上(见附表)。
四、筛查项目
(一)血细胞分析、地贫表型阳性者血红蛋白分析(血红蛋白电泳、血红蛋白f、血红蛋白a2)检测。
(二)部分人群的基因检测和zeta肽链检测。
(三)2005年至2008年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地贫筛查出的高危夫妇的产前诊断。
五、时间安排
(一)2008年3月至6月为前期准备阶段。开展历年已婚未育夫妇情况的调查,并落实免费地贫筛查人员名单,做好实施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理论、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二)2008年12月10日前为全面实施阶段。市、县(区)和有关医疗单位要对农村新婚夫妇和历年符合二孩生育政策夫妇实行免费地贫筛查,并全部完成任务。
(三)2008年12月28日前为总结验收阶段。
六、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总投入72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经费360万元,各县(区)按筛查任务投入配套资金360万元(见附件),主要用于血细胞分析(血常规18项)、血红蛋白分析、zeta链和地贫基因检测、产前诊断等;开展宣传培训、印制宣传品、免费证、信息反馈表;专家评估、建立档案;调查费、交通费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温守荣 副市长
副组长:李 耕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 海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组 员:周文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谭印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松龄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李小龙 武鸣县副县长
甘英姿 横县副县长
张昭平 宾阳县副县长
覃祯威 上林县副县长
罗安平 马山县副县长
梁红英 隆安县副县长
刘燕萍 兴宁区副区长
黄玉燕 江南区副区长
岳凤军 青秀区副区长
隋有实 西乡塘区副区长
农建进 邕宁区副区长
李 森 良庆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海兼任,副主任由黄松龄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联系电话:5843468、5841255;医学咨询电话:5890428。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县(区)的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的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将地贫筛查项目工作纳入2008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党政线考核指标体系和2008年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经验收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兑现2008年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奖;各项工作指标达不到要求的,2008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党政线和计生线考核给予扣分。
(三)部门密切配合
1.各县(区)是负责具体抓好本县(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的主体。各县(区)要做好经常性筛查与群体性筛查相结合,并按分配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完成。在组织筛查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自行男女搭配,不得在新婚夫妇和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夫妇之外安排其他人员,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享受免费筛查,一经查出,除个人退还筛查费用外,并在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党政线考核中扣分。
2.市人口计生委是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做好地贫筛查组织实施计划,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严格筛查技术管理,把好筛查质量关;加强检验人员和宣传员的培训,为实施地贫筛查提供有力的保障。
3.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市属各医院对就诊的地贫携带者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做好为高危地贫携带者提供出生缺陷干预的咨询服务,并根据产前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预防出生缺陷的知情选择,对需要终止妊娠的患者提供安全的手术服务,定期将筛查阳性人员作产前诊断的数据信息通报市人口计生委。
4.市民政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婚登记对象优生优育、地贫遗传疾病危害性等的科普教育,配合市人口计生委做好动员新婚夫妇参与地贫检测,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项目资金,督促和指导县(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督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广泛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版(墙)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宣传品、门诊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地贫检测的意义;宣传优生优育、孕前保健与优生、孕期保健与优生、婴幼儿保健与优生等科普知识,提高群众优生优育意识,营造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的良好环境,使地贫预防工作家喻户晓,避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五)做好跟踪监测
要建立高风险家庭跟踪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对当年和历年检出的高危夫妇进行跟踪指导,定期上门或电话了解孕情,掌握高危夫妇做产前诊断的最终结果,避免中、重型地贫儿出生:
1.做好在2005年至2007年1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和今年筛查出的地贫高危夫妇的跟踪指导,跟踪监测率达100%,对有生育要求的,要指导他们做好产前诊断,产前诊断率达90%以上,产前诊断费从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经费中开支。
2.对筛查为不同类型的地贫夫妇,要指导他们中的β地贫者做进一步的基因检测,排除是否是地贫高危夫妇。同时要指导不同类型地贫夫妇做好下一代的预防工作,孩子出生后做地贫检测,掌握其后代被遗传的情况。不同类型地贫夫妇的随访率要达95%以上。
3.对夫妇一方是地贫基因携带者的,要指导正常一方做进一步的基因检测,排除静止型地贫,确保生育健康的孩子。
4.建立人口计生部门与医疗部门地贫筛查及产前诊断反馈制度。
(六)抓好培训教育
1.加强检验人员培训。市人口计生委要负责抓好各县(区)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地贫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加强检验人员责任心教育,严把检验人员素质关,进而把好标本采集关,标本采量关,检验技术质量控制关,避免因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等情况出现的失误和差错。凡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承担本次筛查工作。
2.抓好宣传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分市、县(区)两级负责。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县(区)、乡(镇)两级宣传员的培训;县(区)负责对村干部、协会会员、人口计生志愿者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宣传员更好地向群众宣传地贫基本知识,动员群众参加地贫筛查和配合做好跟踪监测、咨询指导工作。
3.强化群众优生优育学习教育。要在育龄群众中大力开展优生优育与孕前筛查的教育,各县(区)农村要以乡(镇)人口学校为单位,对参加地贫检测的夫妇进行筛查前的优生优育学习,各县(区)城镇要以政府免费为农村新婚夫妇开展地贫筛查为契机,带动城市社区新婚夫妇地贫出生缺陷干与工作,组织新婚夫妇参加市级人口学校优生优育学习班,并以此为载体,推动全市地贫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从而使优生工作群众化、社会化。
(七)建立信息档案
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县(区)、市两级当天检测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筛查结果资料要求在3天内录入完毕,其中县(区)级录入的资料反馈到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除录入当天检测资料外,还要负责录入进一步检查结果的资料,并按县(区)、按时间次序、按编号顺序整理于下月10号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严格资金管理
对市财政投入的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的经费,各县(区)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核,不得挪作它用,违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九)加强督促检查
从3月起,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拖拉的县(区)、部门及相关个人进行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度慢的县(区)给予通报或调整任务。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上报工作情况,各县(区)要每月25日报送一次完成任务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
附件: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单位
筛查任务
(对)
经费分配(万元)
720万(180元/人)
市级
县(区)
合计
20000
360
360
兴宁区
600

10.8
青秀区
700

12.6
江南区
1000

18
西乡塘区
900

16.2
良庆区
1200

21.6
邕宁区
1300

23.4
武鸣县
2700

48.6
横 县
4000

72
宾阳县
3000

54
上林县
1500

27
隆安县
1400

25.2
马山县
1700

30.6

内容字数: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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