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各有关单位:
1月中旬以来,我市遭受罕见的持续低温阴雨冷冻灾害,大批畜禽因灾死亡。截至2月19日,全市因灾死亡畜禽共计138964头只,其中生猪10058头、牛82头、家禽128757只。低温阴雨冻死和因病死亡的畜禽,容易造成病原散播。加之天气寒冷等原因,动物抵抗力降低,容易暴发流行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炭疽、猪瘟、鸡新城疫等多种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疫病,如对死亡动物不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肉进入流通环节,将带来食品安全问题。我市动物防疫形势十分严峻。对此,根据农业部兽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将做好我市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免疫工作我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集中免疫时间从2008年3月5日起至4月30日止。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畜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要重点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详见免疫任务分解表一和表二)。对所有家禽实施禽流感免疫,特别是做好鸭鹅等水禽的免疫;对所有偶蹄牲畜实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生猪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强制免疫,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要进行一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对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好疫苗供应,加强疫苗储存、运输、使用、出入库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免疫方案科学规范地开展免疫工作。同时要做好免疫效果检查,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及时补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要切实加强防疫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防疫档案,要求每个养殖户应免疫畜禽的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要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增强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坚持日常监测,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收集、统计和分析监测结果,掌握疫情流行规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加大监测频率,对监测为阳性的畜禽要及时处置。要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评估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三、强化检疫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一是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有效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物验证,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规定报告和处理,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进一步规范活禽市场监管,严格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检测。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力度,逐步取消人口密集地区活禽市场,有效防止疫源传播和扩散。此外,建设、规划、商务、工商、卫生、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加快推进“家禽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各县区还要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二是做好冻死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特别是当前,在灾后恢复生产过程中,各县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对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及时处置死亡畜禽,对野外发现的动物尸体和水网地区死亡候鸟也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动物按规定及时采样检测。三是加强饲养管理和消毒灭源工作。各县区要认真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制定科学防疫制度,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特别是针对灾后容易发生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等多种动物疫病情况,要指导养殖场户调整饲料配方,加强营养,采取适当保暖措施,提高畜禽抵抗力。同时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有效杀灭病原。
四、做好边境防堵工作针对近期周边国家特别是越南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对我市防控工作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有充分的认识,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认真落实各项防堵措施,严防外疫传入。
五、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业务管理,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消毒剂、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灾后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落实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等动物防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村屯户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组织免疫实施工作,免疫任务要层层落实,实行分片包干,任务、责任到人,凡未完成任务或因免疫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疫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防疫经费。各县、区政府要积极筹措防控经费,确保疫苗等防疫必需物资及时到位。财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桂财农〔2007〕171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免疫注射费,解决村级防疫员报酬问题,以推动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市、县(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尽快落实好增编人员的招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人员的招录,确保招录到的人员符合要求,尽快到位。二是严格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各级兽医队伍必须实行全额财政供养,确保防疫队伍稳定,确保有人干事。兽医工作机构的业务经费和动物防疫专项经费必须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有钱办事。三要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多方面、多途径解决村级防疫员的报酬,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开展有效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检查无害化处理情况,防止病源扩散;检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检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检查边境防堵,防止外疫传入;检查队伍建设,促进体制改革。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全市督查验收时间拟定于5月5日至10日,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请各县区在开展工作中要认真组织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免疫密疫达到100%,确保我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动物防疫意识开展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树立群众,尤其是养殖户正确的防疫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北海市2008年牲畜w病、猪瘟、猪蓝耳病免疫任务分配表;
2.北海市2008年禽d病免疫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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