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钦州市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一日
钦州市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药害事件,保障农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以及质监、卫生、工商、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资源整合起来,建设统一的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责任网络(以下简称“两品三网”),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供应、监督、责任网络框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推进“两品三网”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全市基本建立起科学、规范、有序的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责任网络,初步建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供应网络建设方面。全市实现县区有商品(含食品)配送中心和供应网点,镇有连锁超市,行政村有放心店的目标,食品零售连锁销售额在农村食品市场零售总额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全市农村药品配送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成为农村药品供应的主渠道,农民用药安全更有保障、更加方便、价格更便宜。
监督网络建设方面。各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和工作机构,2008年底前,全市80%的行政村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2009年所有行政村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逐步完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处置。
责任网络建设方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更加完善,多层次的网络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县区、镇政府及村委会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普遍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供应网络建设
1.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供应网络。鼓励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支持有完善的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和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好、有配送能力的企业承担农村食品配送和连锁经营,通过直接配送和发展连锁门店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
一是发展乡镇连锁超市,实现食品连锁配送经营。积极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在镇开设超市,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开设连锁放心店,促进农村零售连锁企业发展。支持连锁企业开展统一采购、配送、管理,完善价格、标识、核算和服务,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通过控股、参股、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乡村超市门店,引导单体超市门店和小规模连锁企业通过联合重组上规模、上水平。
二是发展农家店。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城市连锁和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并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农家店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商务、工商、质监、卫生、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建立和推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的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和市场经营主体质量管理责任等制度,同时要尽可能地与镇连锁超市、农家店建设同步推进,做到既方便当地群众生活需求,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 健全药品供应网络。以规范药品供应渠道为核心,以药品经营企业直接配送、连锁经营为主,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供药模式。要大力发展农村药品区域直接配送,积极引导和支持有一定经营规模、配送能力较强、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市场竞争直接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配送药品。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零售连锁企业要切实做到对直营和加盟药店统一配送药品。要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在没有药品供应的地方,依托符合设置要求的农家店依法依规设立“便民药柜”。要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确保药品使用质量。要积极探索,整合农村医药资源,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有机结合,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购药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认真开展监督网络建设
以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以镇协管员、村信息员为辅,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机制顺畅、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基层监管网。
1. 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监督网络。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农村“两品三网”建设领导小组要督促各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为镇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农业站、畜牧水产站、中心小学、供销社、食品站、市场服务中心、粮所、财政所等单位领导,并设有专门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六个一”(一套人马、一个办公室、一套制度、一个档案专柜、一个投诉举报箱、一个宣传专栏)的要求,协助县区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做好本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要指导行政村相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可聘任村委会主任担任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站长兼信息员,并将原药监部门聘用的作为药品监管义务信息员的村医、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防治员并入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作为信息员,对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原聘用的镇食品和药品协管员统一管理,并根据需要调整和充实协管人员,每个镇可聘2-4名协管员。信息员、协管员作为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协管队伍,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负责本辖区的食品药品日常协管工作。要协助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了解所在地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消费(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收集所在地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协助对农村集体聚餐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范中毒事故发生。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要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
2.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县区、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建立和健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快速稽查协查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使制售和供应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县区、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要制订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建立起来的监管信息网络作用,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使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要利用监管网络,开展对农村集体性聚餐的监管和指导,实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对乡村集体聚餐的“土厨师”和农村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最大限度地防控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于农村发现的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援救预案》、《钦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向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大力实施责任网络建设
各级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各县区、各镇要逐级以及与有关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县区、镇主要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对由于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或药害事件的,或对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药害事件等突发事件迟报、瞒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各镇每年要组织对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及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两品三网”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成立钦州市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把农村“两品三网”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请于2008年4月15日前报市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工作的指导,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加强研究和协调。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农村“两品三网”建设的宣传。商务部门要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改造步伐,加快建设供应网络。发改部门要认真研究并提出促进农村食品药品供应和平抑、降低价格的相关政策。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价格的监督,依法查处食品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加强对农村食品卫生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广告宣传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在农村无照从事食品药品经营和制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要对农村连锁店、超市、农家店、零售药店和药柜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强研究,对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将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工作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共同为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围绕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各县区要加强对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工作开展以及运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在全市县区、镇和行政村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一管理、运行有序、发挥实效的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使农村“两品三网”成为我市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长效保障机制。对工作开展得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慢、成效差的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
附件:钦州市农村“两品三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钦州市农村“两品三网”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傅昌波 副市长
副组长:刘 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志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梁卓贤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
成 员:陈春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立品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任伟 市经委副主任
黄新琼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隆深 市纪委常委、纠风室主任
廖 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全君 市农业局副局长
甘隆新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荣雪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豪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立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廖桂声 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光荣 市质监局副局长
邓 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劳云泰 市粮食局副局长
符兰芳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覃炎亨 市供销社副主任
陈 伟 钦州海关副关长
陶增全 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永威 市建规委副主任
韦学源 市地税局副局长
檀恒军 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卓贤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859858、2855079,传真:2859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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