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教育2003-2007年发展计划及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贺州市教育2003-2007年发展计划及2010年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一届四十三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贺州市教育2003-2007年发展计划及2010年发展规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企业化步伐,巩固和提高商贸旅游业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开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夯实人才基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市教育事业2003-2007年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
一、近五年来教育的基本情况
1997年以来,我市各级各类教育都有了新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97年,昭平县在全市率先通过了自治区“两基”验收,1999年全市所有县(区)通过了自治区“两基”验收,昭平县、八步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先后通过了自治区“普实”验收,学校的校容校貌、办学条件、教学装备有了明显的改善。特别是中小学在校生人数、校舍设施、仪器设备、师资水平等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基础教育 至2002年底,全市共有小学751所,在校小学生290648人,生均占地面积15.27m2,生均校舍4.17 m2,生均图书5.74册,毛入学率103.12%;初中109所,在校初中生110633人,生均占地面积24.6 m2,生均校舍5.7 m2,生均图书8.20册,毛入学率96.3%;高完中18所,在校高中生15620人,生均占地面积60 m2,生均校舍面积20 m2,生均图书23.52册,每万人中有普通高中在校生76人;幼儿园81所,幼儿在园(班)人数58324人;特教学校3所,在校或随班就读411人。
全市小学教职工10651人,其中专任教师9428人,学历合格率97.6%。普通中学教职工7651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5150人,学历合格率90.8%,高中专任教师728人,学历合格率74.6%。
--职业教育 到2002年底,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到22所,在校生达12847人,每万人有中职生64人。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几类职校发挥了中等职业教育的骨干作用。
--成人教育 扫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县(区)的扫盲工作均已通过自治区的验收。近五年共扫除青壮年文盲7475人,青壮年文盲率已由1990年的4.12%下降到0.38%。全市67个乡(镇)都办起了成人文化技术中心校。其中53所为单门独院。村村办了成人文化技术分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正常,五年培训人数达79万人次。
--高等教育 梧州师专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后,结束了桂东地区没有普通高校的历史。梧州师专现有13个系,24个专业,教职工4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88人,教授19人,副教授40人,讲师130人,学生6000多人,先后输送毕业生36000多人。市电大分校自成立以来,共培养了大专毕业生1850人,中专生106人。
--教育经费 五年来,全市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3.908亿元,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舍105.3万m2,新购置了3000多万元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和图书资料,较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全市教育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
(一)高中发展缓慢。全市万人在校高中生不足80人,与全区万人在校高中生114人相比差距还很大。
(二)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缓慢。办学规模小、条件差、投入少、困难大、水平低,学生招不进留不住,师资、设备无法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三)教育投资政策不够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仍显得不足。“普九”过程中校舍建设欠债现象较为普遍,负债总额达9497.94万元。
(四)教育结构和体制、教育思想和方法还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乡镇与乡镇、学校与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
(五)中小学代课教师比例大。全市现有中小学代课教师2480人,占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12.8%。
(六)中小学危房面积较大,成为学校师生安全的最大隐患。目前我市中小学危房面积达19.85万m2,占校舍面积9.1%。
二、2003--2007年计划基本思路和2010年发展规划初步设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六大精神统揽教育工作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贺州“三化两业”的目标,促进贺州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培养高素质的建设人才。
--基础教育 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确保所有小学适龄儿童都能依法入学,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特殊教育有较大发展;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提高高中普及程度及办学水平;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使全市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学前教育:2003-2007年,坚持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大力推动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市区、县城和有条件的农村以发展学前三年教育为主,农村以发展学前一年教育为主。80%以上的乡镇建立起中心幼儿园,20%以上的村办起幼儿园(班),所有的村办起学前班。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5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80%以上;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能力。
2008-2010年,所有的乡镇建立起中心幼儿园,35%以上的村办起幼儿园(班),做到乡镇办有幼儿园,村办有学前班,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6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90%以上。
义务教育:2003-2007年,继续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初中毛入学率提高到100%以上;市区、县城90%以上初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ⅰ类标准,86%农村初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ii类以上标准。建设示范性小学20所,示范性初中10所。抓紧进行校点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结合危房改造,建立寄宿制农村小学,适当撤并一部分设点不合理、生源不足、办学效益差的村完小和教学点。
2008-2010年,市区、县城的初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达到i类标准,农村初中、小学办条件基本达到ii类标准;每个乡镇至少有2-4所寄宿制小学。
高中教育:2003-2007年,通过新建普通高中和将初中从完中剥离,挖掘内部潜力,扩大高中办学规模,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55%以上,2003年-2005年全市每万人口普通高中在校生135人以上,总体规模达到2.8万以上,到2007年,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3.3万以上,争创4-6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2008-2010年,继续扩大高中规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要新建4-5所设施齐全、师资水平高、办学效益好的优质高中,其中市区新建1-2所高中,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各建1所高中。
--特殊教育 2003-2007年,在办好现有3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同时,大力推广随班就读,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高中教育、职业教育。
2008-2010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努力使之达到或接近当地义务教育水平。富川瑶族自治县力争创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职业教育 2003年-2007年,各县(区)在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础上,创办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在校生达到1000人以上;对现有的中专、技校、职高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布局结构调整,逐步实现各类职业学校间的合理布局、优势互补,重点扶持、建设骨干示范学校,争创1-2所自治区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到2007年中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数基本达到1∶1,在校总人数达3.3万人。
2008-2010年,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各县(区)建立起全县(区)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职教中心发挥其龙头作用,并在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上达到较高水平;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质量,全市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趋于合理,职教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各校都发挥出规模效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到2010年达3.8万人。
--成人教育 2003年-2007年,继续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实现无文盲市。构建起县、乡、村三级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创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到2007年,全市所有乡(镇)成人学校专职教师达150人以上。2003-2007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50万人次,每年培训10万人次。
2008-2010年,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网络建设。到2010年,要有20%以上的乡镇成人学校达到一类学校标准,农村劳动力每万人有25名中专以上毕业生。
--高等教育 2003-2007年,梧州师专与市师范学校实行实质性合并,创建本科院校,为全市中小学校、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急需人才。积极筹建贺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的联系与合作,采取招商引资、合作办学等形式,争取到2007年建成贺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教育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基础上,主动面向市场,开展面向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各种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培训。完善大中型企业的职业培训制度,并依托远程教育,满足全社会终身教育的需求,大力开展以岗位培训为主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培植学习型社区,通过建设学习型社区,开展社区教育,提高居民的素质,使人的素质和城市发展相适应,为构筑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夯实基础。
--师资培训 2003-2007年,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必须经过200学时校长提高班的培训,并获取提高班培训合格证书。小学教师学历大专化达60%,初中教师学历本科化达35%,高中教师及校长具备研究生学历达15%。抓好第二期21世纪“园丁工程”的实施,培养出330名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辐射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提高其整体素质。
2008-2010年,到2010年,所有小学(幼儿园)校长必须参加新一轮的提高培训,小学教师大专化、初中教师本科化分别达75%和50%,高中教师及校长研究生学历达25%。
--教育技术装备 加快推进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积极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广中小学远程教育,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一轮信息技术的全员培训。
2003-2004年,市区、县城初中以上学校和部分有条件的中心校都要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各县区的高中能够联通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
2005年实现全市中小学普及实验教学;已通过自治区“普实”评估验收的昭平、富川、八步等县(区)乡镇以上的中学、中心校,实验教学设备要按教育部教基[2000]9号文颁发的标准进行装备,使全市的教学装备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7年所有的乡镇中学和乡镇中心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县城城区初中及小学能够联通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县(区)中学建有校园网。市、县基本建成教育行政科研网和教育信息中心。建立一批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示范学校。
2010年,90%以上独立建制的镇中小学能够联通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提高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的建设水平,使广大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提高所有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全体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
三、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转变教育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深刻理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本质、指导思想、根本宗旨、培养目标和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素质教育要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方面。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把蕴藏在受教育者身上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潜能充分开发和释放出来。实施素质教育要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今后五年,对全市完小以上的普通小学进行一次全面的素质教育评估,以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坚持“两基”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切实做好“两基”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也要求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因此,“两基”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作,仍须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两基”达标后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两基”达标后的巩固与提高工作。各县(区)要做到“两基”工作领导思想不松、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经费不减、工作不停。要切实做好小学、初中学生的学额巩固工作,严格控制小学、初中在校学生的辍学率,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要分别控制在1%和3%以内。继续坚持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制度。各县(区)不能再搞小学毕业或升学的统一考试,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三)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拓宽人才成长渠道
在确保“两基”巩固提高的前提下,我们要大力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为初中毕业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到2007年,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要达到3.3万人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各县(区)的重点高中要实行初、高中分离,不再招收初中生,积极扩大招收高中生。除办好县城高中外,还要挖掘原有的乡镇所在地高中的潜力,逐步达到或超过原有规模。对部分高中用地不足、校舍不够的要优先解决。
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还应突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一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由市政府统筹管理中职学校的管理体制,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提升、转制等形式对现有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调整,逐步打破各类职业学校条块分割的状况;二是积极进行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点,要对一些办学规模小、办学水平低、办学效益差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合作制等办学形式的试点,努力改造薄弱职业学校;三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为转移、分流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供教育和培训。要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民办职业学校,形成职业教育“大发展、大家办”的局面。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为依据,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加强教师队伍素质的首位。要抓好继续教育的“园丁工程”的实施,为我市中小学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办好贺州学院,加强师资培训,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
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交流。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校长及教育管理干部进行培训,教师的调配、管理、培训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各县(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对中小学校长的考核任命,各县(区)教育局长的任免,应征求市教育局的意见。
(五)增强科研意识,加快科研兴教步伐
要认真组织好常规教研,夯实教育科研基础,要在教师培训中提高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能力,在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中提高素质;要通过创办《贺州教研》,宣传报道科研兴教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传播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改革信息,促进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变,增强科研兴教意识。建立和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激发教育科研热情,加快科研兴教步伐。
(六)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切实增加教育的有效投入
各级政府在安排经费预算时,要保证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从2003年起至2007年的5年间,市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各县(区)在确保2002年财政预算教育支出基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逐年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同时,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65%以上用于教育投入。
(七)积极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继续开展中小学危房改造大会战,并结合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对现有中小学危房进行彻底改造,消灭危房。对b级危房的危险构件进行维修,对c级危房危险区进行拆除重建或加固,对布局调整保留学校的d级危房一律拆除重建。
(八)加强领导,全社会共同开创素质教育新局面
各级政府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列入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从2003年起,实行县(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所学校的制度。要建立逐级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制度,把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实施素质教育最根本的要靠法治、靠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把依法治教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法制意识。要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和教育行政处罚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教育执法检查,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社会不良影响。各县(区)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教师工资,要依法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通过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加强对教育的督导工作
健全督导机构,落实督导人员,建立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不断拓宽督导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督导检查的同时,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估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有计划地对县级政府落实教育规划及管理学校的状况进行综合督导、专项督导或随机督导。每年有计划地对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每年度的督查结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教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教育发展的法律依据,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经常运用墙报、版报、标语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手段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师办实事。
(十一)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各县(区)要对民办学校给予优惠政策,包括优惠使用土地、免收配套费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房屋等,为民间兴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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