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教育局编制的《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八日
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与经济结合最紧密、最直接、最有效的部分,抓职业教育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经济、就是抓就业。加强职业教育对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构建和谐桂林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将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桂教[2006]19号)的总体要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实现我市职业教育新跨越。为此特编制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呈现突破性增长。到“十五”期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为50178人, 比2000年增长3.5倍,普职比为6.4:3.6。“十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6万人次,完成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4.26万人次,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80万人次。中职招生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招收新生19000人。
全市有市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63所,其中公办职业学校28所、民办职业学校26所、技工学校9所(另有民办高职院1所,区直中专4所)。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所。共建成国家级示范专业2个,自治区级示范专业11个,开设有商贸与旅游类、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医药卫生类、农林类、财经类、文化艺术与体育类、社会公共事务类等13大类74个专业,基本覆盖全市主要行业和产业。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占地面积53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实验实训设备总价值0.87亿元。各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学分制实验、分层教学和校企合作等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尽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离《职业教育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没有完全得到落实,重普轻职的现象依然存在,发展职业教育思想观念、制度环境、体制结构、办学机制和培养模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足,职业教育的发展相对滞后,多数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实习实训设施严重缺乏,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职教资源配置不尽合理,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缺乏有效的统筹,不少学校办学规模不大,校均规模不足800人(农村职校还不足400人),占地不到40亩;县职校由于办学条件差,限制了自身的发展,不能起到骨干示范职校的作用,不能带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师资素质总体偏低,专业课教师缺乏;有些学校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区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统筹,推动改革创新,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建立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职业教育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基本原则
1.适度超前原则。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事业,职业教育与经济和产业关系最为密切。职业教育要适度超前,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要加强同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的需求,预测地方产业结构调整趋势,提前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升级做好产业工人准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2.统筹原则。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统筹,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集中;加强对职业教育专业统筹,形成全市专业建设一盘棋;加强对职成教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一体化。通过统筹整合,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全面提升。
3.创新原则。大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职业教育,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教学创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改革创新,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4.市场导向原则。市场需求是职业教育生命力所在,职业教育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需求,根据市场和企业的人才供需情况,通过专业控制,强化技能培训,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人才。
5.校企合作原则。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产前紧密结合机制。职业学校与企业要加强在专业建设、师资与技术、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职业学校要为企业输送高素质的毕业生,并为企业培训职工。企业要为职业学校教学与实践提供服务。
6.开放办学原则。职业学校要树立大职教观念,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在优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社区教育,为提高全民素质和技能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经过努力,全市职业教育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提高,达到全区先进水平,逐步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联系、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的功能要明显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具体目标:
1.办学目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逐年增长,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7万人以上,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
2.就业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达到95%以上。
3.培训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2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人;成人继续教育与再就业培训75万人。
4.项目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新建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百县职教中建设项目共40个,项目总投资6486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补助15150万元,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49710万元。
三、“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重点
(一)高等职业教育
通过整合现有高等成人学校资源,加大政府投入,筹建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力争2008年开始招生,到2010年学院各方面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校学生达3000人。扶持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的发展。
(二)中等职业教育
1.统筹市、县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力培育优质职教资源,加快市职教中心的硬件建设和功能开发。建成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卫生学校等8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灵川县职校、兴安县职校等14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到2010年,全市形成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卫生学校、烹饪旅游高级技工学校、机电工程学校、交通技工学校、电子中等专业学校、荔浦县职教中心、全州县职教中心、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等10所规模大、功能全、条件好、辐射强的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结合我市实际,做优传统专业,做强特色专业,做大新兴专业。全市中职学校都有骨干专业,建成国家级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级示范专业20个,市级示范专业30个,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在农村,推进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初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职业教育网络体系。
2.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稳定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不得并入高等学校或改办成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政策规定。根据我市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状况,以骨干学校为龙头,以特色专业为纽带,吸纳职业学校、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机构等成员单位组建“桂林市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桂林市现代制造业教育集团”和“桂林东方职业教育集团”等三大职教集团。集团内部要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认真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面落实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推进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民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发展职业教育。积极鼓励支持部门、行业、企业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其中重点扶持办学规模大、实力强的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电子工程学校等民办职业学校。到2010年实现民办职校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占全市的35%。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选送和鼓励教师到有关高校、企业培养、培训,顶岗实习,特别是加强校本培训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双师型”专业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和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并通过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增加学校收入和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等措施吸纳或聘请企业的高级人才和技术能手到学校任教并解决他们的收入及费用等问题,内外结合,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结合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达3200人,专任教师中:学历合格率达100%,具有研究生学历占12%;高级职称占25%,中级占60%;各职校专业课教师占60%。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50%。每年培训20名职业学校校长,50名“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选拔50名市级骨干教师和50名职教能工巧匠。
5.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教财[200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桂教[2006]19号)的要求,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示范水平高的标准加快建设紧缺技能型人才实训基地。“十一五”期间,力争建设6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1个自治区级实训基地。其中,2006年申报建设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桂林市卫生学校、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申报建设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1个自治区级实训基地。
(三)初等职业教育
加强职业教育在普通教育中的渗透。全市所有农村普通中学都要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开展“绿证”培训,让学生基本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实现新增劳动力预备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四、“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统筹
在市政府领导下,健全由多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业教育的重大问题。各县级政府也要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依法落实发改委、财政、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扶贫办、经委、国资委等部门和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职责,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和县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市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是对全市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骨干体系建设、专业设置、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规划,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是加强县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县域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办好县职校或县职教中心。
(二)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加大投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努力扩大中职教育办学规模。坚持普教、职教统筹协调发展,加快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实现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落实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重点资助资源整合后的示范性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学科、部省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骨干教师建设。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扶贫等资金中要落实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大力开展社会融资,鼓励职业学校通过信贷、引资或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教育投资,加快职业教育发展。选择优势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扶持,市财政予以配套资金。
(三)以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促发展,全面推进职业教育
在办学体制上,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公办职校的改制和公、民办职校间的联合与合作。在办学模式上,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办学等办学模式,根据就业订单开设专业,配置教育资源,组织教育教学和实习实训。在管理体制上,走市场化办学、企业化经营之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新型的高技能劳动者和技术应用型人才。
(四)树立大职教观念,为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职业学校要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在优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挖掘潜力,积极开展短期培训,实行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要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开展社区教育,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提高全民素质和技能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特别是面向“三农”进行培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务工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强就业指导
建立全市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使之与省、县信息网连接,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考察、分析和预测,把就业安置作为职业教育的核心工作和重要考核指标,保证学生招得进来,送得出去。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所有毕业生必须进行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或技能鉴定。
(六)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
建立县区党政领导职业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实行市对县区党政领导职业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并将目标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职业学校制度、劳动就业准入制度、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公示制度等,促进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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