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纲要》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编制的。《纲要》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我区“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各地、市、县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精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十五”计划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充分发挥“十五”计划的导向作用。各地、各部门在编制本地区的“十五”计划、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时要与《纲要》相衔接,要有利于《纲要》确定目标的实现。区直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要考虑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采取具体措施,确保《纲要》的实施。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十五”计划是我区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区各族人民要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胜利实施“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01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序言
从新世纪开始,我区进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时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本纲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编制,是“十五”期间(2001年至2005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主要阐述自治区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规划。
“九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实施“十五”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过去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各种问题,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和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完成了“九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8%,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有效供给能力增加,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整顿取得突破,国有大中型企业脱困目标基本实现,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对外贸易额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效益提高,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进一步加强,开放型经济有新的发展。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发行国债的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建成一批重大项目,西南出海通道框架初步形成。科技与经济结合迈出新步伐,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实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胜利完成,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全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九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在“十五”期间努力加以解决。一是经济的总体水平与全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二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第二产业比重小,城镇化水平低,特色经济不明显,经济的外向度还比较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慢;三是经济的整体素质不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还不够理想,科技教育滞后,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压力增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五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生态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六是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仍不适应。
第一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章 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使我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和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世界范围内经济结构加速调整,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结构调整进入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既给我们带来新的机遇,也面临更多挑战。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十五”期间,我们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决执行党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实施自治区党委“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决策,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会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此:
--必须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加快实施。学好、弄通、用够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统一政策,全力做好水、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科技教育五篇文章,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项目,推动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
--必须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在加快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通过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快速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发展特色经济,促进地区经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增强经济活力。
--必须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工业,扩大工业经济总量,大幅度提高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升整体素质,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努力促进城乡共同进步。
--必须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构,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在更高层次、更广泛的领域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加强与其他省区市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以开放促开发、促结构调整、促经济发展。
--必须以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扩大就业,广辟增收领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发展公共事业,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为进一步振兴广西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为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高效畅通的西南出海通道基本建成;体制创新有新突破,对外开放取得重大进展;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就业渠道拓宽,扶贫取得新成果,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绩,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速度预期为年均8%左右,到2005年按2000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50元。五年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分别达到190万人和1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1%,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1%左右。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05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到21.6:39.4:39.0,其中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3%,就业比重调整到57:11.5:31.5。经济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高效畅通的西南出海通道基本形成,“西电东送”基地建设取得突破。区域特色经济初步形成。城镇化水平达到31%。
科技教育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加快,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左右。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5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40%和10%以上。
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2005年全区总人口控制在4980万人以内。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城乡环境质量改善。200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4%,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7%,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和6%左右。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2平方米,电话普及率提高到20%,全区有线电视入户率提高到28%。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增加,覆盖面扩大。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第二篇 经济结构
第三章 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水平和效益
坚持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经营管理机制,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具有亚热带特色的优质高效农业,实施农业名牌产品战略,保证农业在提高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帮助农民拓宽增收领域,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十五”期间,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亚热带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基地、海洋渔业基地和外向型农业出口创汇基地。
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改善农业生产布局。种植业结构调整,要以“吨粮田”、“吨糖田”、“万元田”建设为载体,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要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优质品率。在确保粮食总产量和人均粮食水平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优质水稻,良种甘蔗,名特优水果、蔬菜、桑蚕、花卉等高附加值农作物。积极引进运用节水节肥等新型的栽培技术和模式,提高种植水平和效益。巩固提高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和糖料基地县的生产能力,加快秋冬菜开发,实施果树高接换种计划,更新改良果园品种。大力发展畜牧业、水产业特别是海洋渔业,提高其在农业中的比重。引进良种,应用先进技术,加快瘦肉型猪、肉用黄牛、山羊等家畜的改良,改良牧草,推广秸秆氨化微贮技术,扩大瘦肉型猪、牛羊肉、优质禽肉的生产。加快海、淡水养殖业发展,重点在沿海建立海水珍珠、对虾、大蚝等海产品养殖基地,在桂东南建立名特优新稀淡水鱼养殖基地。积极发展深海渔业和远洋渔业。以发展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为重点,加快商品快发展。按照五大经济区规划,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以产业化经营方式,形成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创建一批名牌产品,促进大宗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重点建设南宁、玉林、梧州、贺州、桂林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沿海、桂中、右江河谷、贵港、桂西北等现代农业实验区,实施一批区域性主导产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以种子工程和教育培训工程作为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的切入点,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在生物技术、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和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强农业良种繁育体系和推广体系建设,实施农业良种化工程,建立农牧渔主要品种原种场、良种场和农业生物工程育种技术应用中心,创新机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发挥其为农民服务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各类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农民真正成为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的主体。加强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选育和开发,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广泛推广优质高产种养技术。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好农产品流通。积极扶持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公司加农户、贸工农一体化等“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销售等产业,在主产地相对集中布局建设果蔬、畜牧水产品综合加工区。实施农产品“流通工程”,进一步加强以产地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到区外特别是中心城市设立农产品营销网。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农产品流通队伍,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农业服务组织创新,支持兴办各类协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业经纪人队伍。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农村服务业,促进乡镇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拓宽农民增收领域。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引导农民面向市场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合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引导农民更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积极有序地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积极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各项事业的建设,扩大农民劳务收入。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深化农产品流通市场取得改革。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增强对农业的信贷投放,更好地支持农户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国家、集体、农民投入及其他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农业投入体系。完善对农业的综合支持,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病虫害防治、良种繁育、农产品检疫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和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四章 优化工业结构,推进工业化进程
加快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进程,是我区“十五”时期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把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做大,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扩大工业规模,优化工业布局,提升工业的水平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高传统工业。要按照创新产品,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益的要求,在主要行业有重点、分层次地改造一批骨干企业,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开发生产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汽车工业,要走与国内外大公司合资合作的路子,加速产品改型换代和升级,开发性能优越、新颖美观、技术先进的面向农村和中小城镇、面向家庭消费的系列微型汽车和适应高等级公路运输的客车以及中吨位货车。机械工业,要以优势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龙头,机电一体化为方向,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动力机械、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港口机械、数控机床、电工电器等。制糖工业,要通过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促进生产经营的集约化,提高蔗糖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产业化水平,大力抓好蔗渣、糖密的综合利用和糖的深加工。建材工业,重点采用新型干法节能新技术改造骨干水泥企业,适时建设大型干法回转窑水泥厂,对现有中小水泥厂进行改组,发展散装水泥,提高散装率,大力发展市场适销的中高档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新型墙体材料,加快高岭土、滑石、膨润土的开发及深加工。化工,重点要扩大赖氨酸、山梨酸、柠檬酸、山梨醇、甘露醇、味精、变性淀粉、木薯酒精、金红石型钛白粉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积极开发子午线轮胎、航空轮胎等新产品,对现有骨干化肥企业进行改扩建及配套完善。纺织工业,要以提高面料质量为重点,扶持重点企业采用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开展技术攻关和开发新产品,积极发展服装生产。
大力开发优势资源,着力培育和发展新的工业优势产业。要充分利用我区水电资源优势和丰富的铝土矿资源,优先发展氧化铝,滚动发展电解铝,按照市场需求发展铝材加工。加快平果铝二、三期工程建设,“十五”期间使之达到年产120万吨氧化铝、30万吨电解铝的设计规模。抓紧做好桂西的铝土矿地质勘探和储量升级工作,加快建设新的氧化铝和电解铝项目。加快推进南宁大型铝材加工和沿海大型电解铝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充分发挥我区亚热带林业资源优势,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林浆纸结合工业,建立造林、制浆、造纸和加工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加快在沿海建设大型制浆和造纸项目的前期工作。要利用北部湾和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天然气。充分利用沿海条件,积极做好大型炼油厂、天然气分离厂和天然气化工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要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农业和海洋资源优势,建设大型木薯酒精厂,发展粮油食品、果蔬、肉类、水产品等系列食品加工,通过实施名牌战略,重点开发罐头食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和绿色食品等。充分利用我区中草药、海洋生物、林业和矿产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有特色的中成药、海洋生物药品,以香精香料、松脂加工为主的林化工业、林板工业和铅、锌、锡、锰深加工业等。
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力争在部分领域取得突破。“十五”期间,重点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微型计算机、网络工程、光电子信息技术、数字微波通信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数控技术和软件产品,开发酶制剂、生物发酵、农业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基因诊断、基因药物和海洋生物等生物工程产品,积极发展锌、铟等新材料产品,以及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业企业“三废”处理、机动车尾气净化为主的环保产品。按照“做高、做新、做强”的目标,加快南宁、桂林、柳州三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北海高科技园区。各高新技术园区要扬长避短,发展优势,形成特色,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对全区经济发展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
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布局。“十五”期间,加强柳州等传统工业基地改造,要结合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形成新的优势产业和企业。大力发展沿海工业,建设大型临海工业园区,相对集中布局现代工业,逐步使沿海地区成为我区新兴的工业基地。加快发展百色、河池的有色金属、水电业,南宁、桂林、柳州、北海高新技术产业,梧州、玉林、贵港、贺州的食品、轻工业以及其他优势工业和外向型加工业,促进工业合理布局。在发展工业中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避免重复建设,防止一哄而起。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对技术工艺落后以及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压缩部分行业过剩生产能力。
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完善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按照专业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的原则,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开发能力为目标,结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支持制糖、机械、建材、汽车、冶金等行业、企业的强强联合,鼓励拥有知名品牌、先进技术的企业,通过资本运营发展壮大,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重点发展优势工业与高新技术工业相结合的企业集团。鼓励外商通过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制定鼓励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向工业。大力发展乡村工业。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通过微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推动传统产业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及工艺技术的变革。通过电子商务特别是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降低成本,扩大工业品市场规模。通过促进信息产品与传统产品的融合,以及信息技术在新产品中的广泛应用,增加产品的信息技术附加值。支持企业的内联网及外联网建设,加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进程。
第五章 大力发展服务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途径。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
充分发挥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按照“四区-带-龙头”的总体布局,以桂林为龙头,以桂林 ̄柳州 ̄南宁 ̄北海 ̄防城港黄金旅游带为重点,基本建成桂北、桂南、桂东、桂西四大旅游区。重点建设桂林山水,北海银滩,南宁绿都,防城港金滩,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民俗风情和沿边境的边关风貌为特色的主要景区景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重点开发桂林山水民俗旅游线、北部湾滨海边境旅游线、南国边关风情旅游线、桂东历史文化和宗教名胜旅游线、桂西奇山秀水生态旅游线,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大力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加强旅游促销,拓展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旅游综合效益。到2005年,全区旅游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
充分利用西南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加快发展与工业化进程相适应的现代运输业和商贸业。适应大西南尤其是南贵昆经济带物流商贸发展的需要,积极采用海、河、陆、空多种联运方式,发展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专业化、区域性和全国性大市场,加快仓储区建设,创新营销方式,引进新型业态,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引进国外大型连锁店,促进商品流通现代化、国际化。建设南宁、桂林会展中心,发展会展产业。加快建设煤炭配送中心、散装水泥配送中心、南亚热带果蔬批发市场、旅游商品批发市场、港口和交通枢纽仓储区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流通设施和区域性市场设施,完善商品市场体系,为形成大西南商流、物流中心奠定基础。大力促进县乡镇农贸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新建一批乡镇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
适应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新兴的服务产业。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理顺职业培训管理体制,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方式,扶持教育培训产业尽快成长。分清社区组织与社区服务企业的职责,优化配置和充实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壮大社区服务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扩大住房消费信贷,进一步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发展健康有益的大众化娱乐和文化、体育健身、卫生保健项目。鼓励金融保险业务创新,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规范发展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并与行政和司法部门脱钩,保障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和公正地执业。
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要转变观念,突破体制障碍,打破部门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改革进程,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加快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逐步改组为独立的法人企业。推进内外贸、物资、供销、粮食等流通体制改革,增强流通企业活力。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和发展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
第六章 培育信息产业,加速推进信息化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按照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发展思路,加速推进信息化,实现我区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和发展我区的信息网络体系,形成以光纤传输、微波传输、卫星传输相互配套的宽带高速信息传输主干网。积极配合国家“八纵八横”主干光缆网建设,加快用户接入网建设,扩大利用互联网的范围,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建设南宁信息港,加快广西互联网络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形成以南宁为中心,联接区内外,覆盖全区大中城市的多层次、高速宽带的信息传输网,实现区内各类计算机专业网络本地互联。根据大西南地区社会经济交往的发展要求,积极建设区域性的信息网络交换平台,把我区建设成为大西南信息传输交换中心。加快建设政务和各种专用信息网。发展移动通信网、无线互联和空间地理信息网。继续提高城乡电话普及率。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全社会计算机与网络的普及和应用程度,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工艺水平和管理水平。建设信息化带动工业示范城市,推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化进程,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和测试、数字控制技术的应用,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强化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管理和农产品流通的作用。创造条件发展电子商务。广泛运用数字网络技术,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促进信息产业与文化、教育产业相结合。建设基础设施数据库、公共信息资源交换中心和资源服务网,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制造业、农业、旅游、教育、医疗、公共图书馆、资源数据库和城市住宅小区等方面,建设一批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大信息知识推广力度,尤其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积极推广计算机应用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
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加强先进信息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发展通信产品、光纤及网络接入设备、数字视听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和显示器件等,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信息化装备及系统集成能力,重点支持一批信息产业项目的建设。大力发展软件产业,以改造提高传统产业、发展服务业和推动社会信息化为方向,开发各类应用软件和系统,重点扶持桂林、南宁和北海软件园发展,加快桂林信息化试点城市和电子城的建设。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信息化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
第七章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共同进步
加快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人口,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推进城镇化,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积极稳妥;要按照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展程度,从实际出发,走符合广西区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城镇体系,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立足现有基础,不断壮大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要突出特色,完善功能,适当扩大规模,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南宁市为核心城市的南北钦防城市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区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其他自治区辖市和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市的发展,使之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按照各县城总体规划,加强县城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增强其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功能。对部分基础好、潜力大、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明显的县城要加快发展,使之充分发挥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在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小城镇,重点发展建制镇,努力发展小集镇,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城镇经济,繁荣小城镇经济,形成产业比较优势,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十五”期间,全区重点建设200个2万人口以上、设施配套、各具特色的小城镇。用十年时间,将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比较明显的若干个建制镇,特别是县城发展成小城市。抓好农村村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沿主要交通干线城镇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区域主导产业新建项目主要布局在交通沿线上的城镇。在全区形成若干条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点线结合的城镇带和经济带。
适应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重点加强全区大中城市、县城和主要建制镇的供排水、交通、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居住、社会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等功能。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城镇环境。加强城镇规划、设计、建设及综合管理,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格。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引导和管理,全面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消除阻碍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打破城乡分割体制,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要广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鼓励企业和城乡居民投资,在政府引导下主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小城镇。尽快形成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改进城镇化的宏观管理。
第八章 实施区域经济战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
“十五”期间,要全面启动和实施五大经济区发展规划,按各经济区的功能定位和分工,充分发挥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建设一批支撑区域主导产业形成的重大项目,到“十五”期末,全区初步形成桂南、桂中、桂北、桂东、桂西五个优势互补、相互涵盖、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桂南沿海经济区,要围绕形成南贵昆经济带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发展港口经济、海洋产业、现代农业、以生物工程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商贸、旅游、信息等服务业,加快临海工业园和港口建设,成为全区对外开放的龙头。桂北经济区,要发挥旅游资源和农林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和现代农林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和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桂林电子城,重点发展光纤、数字、微波等通信产品,大幅度提高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使之成为带动经济区发展的主导产业。桂中经济区,要发挥工业基础较好的优势,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引进外资和技术嫁接改造传统工业,培育以新材料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市场竞争力,重点发展汽车、有色金属、机械制造、水泥、冶金、制糖、日化等工业,大力开发新产品,形成具有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业经济体系。桂东经济区,要发挥“承东启西”作用,积极接纳粤港澳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乡镇工业和外向型加工贸易业。桂西经济区,要合理开发利用矿产和水能等优势资源,加快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和水电基地建设,发展制糖工业和有特色的山地种养及加工业。
为促进区域特色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自治区要在坚持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指导,通过实施区域经济规划,引导区域布局合理化,支持建设一批能够支撑各经济区主导产业形成的重大项目,鼓励各经济区发展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促进各经济区发展特色经济。
第三篇 基础设施
第九章 加强水利建设,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水利建设要从蓄好水、管好水、用好水的总体要求出发,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下大力气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科学制定并积极实施全区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和主要江河流域规划。加快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西江干流浔江、郁江、黔江、邕江等主要江河防洪建设、沿海防潮工程建设和综合治理,建立重要控制性水利枢纽。强化南宁、梧州、柳州、桂林等重点城市防洪堤建设,确保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完成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持中小水利工程建设。对现有大中型灌区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配套建设及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灌溉能力。抓紧建设一批节水灌溉工程。突出抓好百色水利枢纽工程、西江流域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工程和重点河段防洪工程、重点海堤加固整治工程、大型水库灌区完善配套工程、桂中旱片综合治理工程、桂西北石山地区地头水柜集雨灌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洪水预警预报系统。积极推进临海工业园调水工程、洋溪水利枢纽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创新水利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机制。到2005年,重点防洪城市和重点海堤防洪(防潮)标准提高到20 ̄50年一遇,沿江重点城镇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新建和加固标准河堤、海堤2000公里,其中新建500公里,继续完成现有1500多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10000公里水渠硬化防渗任务,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0万亩,水田旱涝保收面积达到90%,旱地灌溉面积达到20%,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00万亩。
第十章 加快交通建设,完善西南出海通道
要围绕建成高效畅通的西南出海通道要求,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同时加强铁路、港口、航空港等的建设,提高等级,优化布局,完善结构,尽快建立起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公路建设。以打通出省、出海、出边为重点,突出抓好南宁至水任、南宁至友谊关、南宁至百色罗村口、南宁至苍梧、桂林至梧州等高等级公路;抓紧做好总体规划和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滨海高等级公路;不断完善区内路网结构,基本实现县县通二级公路、乡乡通柏油路、村村通机动车,提高公路等级和路网通达深度。到2005年,力争全区所在地市所在地连通一级以上高等级公路,90%左右的县城通二级以上公路,70%以上乡镇所在地通沥青或水泥砼路面。“十五”期间全区新增公路里程654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88公里,一级公路209公里,二级公路3107公里。2005年全区公路总里程达到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1300公里,一级公路645公里,二级公路5784公里。
铁路建设。以拓展路网和提高运输能力为重点,配合国家建设一级干线洛阳至湛江铁路广西段,开工建设合浦至河辱铁路,改造南昆、湘桂、黔桂、南防、钦北铁路,配套完善和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开展四川隆昌至百色铁路的前期工作。抓好铁路与水路、公路衔接配套工程建设,增强铁路在中长距离运输体系中的骨干地位。
沿海港口建设。按照把防城港发展成为以大宗物资转运为主的枢纽港、北海港发展成为商贸旅游港、钦州港发展成为工业港的功能定位,以最终形成合理分工、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大型组合港为目标,统筹规划、建设和发展沿海港口,突出抓好深水航道、大能力泊位和集装箱泊位的建设。到2005年,沿海港口年吞吐能力达3050万吨以上,其中集装箱能力36万标准箱;新增能力1250万吨,其中新增集装箱能力28万标准箱。“十五”期间,防城港主要建设11 ̄14号四个5万吨级泊位以及5万吨级航道,力争开工建设15万吨级大型矿石泊位以及10万吨级深水航道;钦州港建成二期工程以及3万吨级航道,开工建设三期工程三个3万吨级散货泊位,争取开工建设10万吨级深水航道、20万吨级油气专用码头;北海港建设三期、四期工程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建设北海国际客运站二期工程。港口建设要引入市场机制,广招业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内河航运建设。加快西江航运干线的完善配套,适时建设红水河、柳江、黔江航运整治工程以及右江航道那吉枢纽工程,重点扩大梧州、贵港、南宁、柳州、百色等内河港口的吞吐能力,逐步完善港口设施配套。
民航设施建设。续建北海机场扩建工程,扩大建设南宁机场飞行区及桂林机场飞行区,提高通航等级,开拓新航线,增加航运班次,扩大航空服务,力争桂林机场成为区域性中型航空枢纽。做好在南丹、北海涠洲岛支线机场建设的前期工作。
深化交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扩大网络,优化结构,完善系统,提高质量,改进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鼓励竞争,发展联合运输。以信息化、网络化为基础,加快智能型交通的发展。
第十一章 加快能源发展,建设“西电东送”基地
能源建设要坚持发挥资源优势、开发节约并重、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方针,扩大优质清洁能源供给。大力开发以龙滩水电站为龙头的红水河水电资源,使之成为“西电东送”和全国联网的重要基地和支撑;以引进利用南海天然气建设沿海燃气电厂为突破,建设大规模、高效率、低污染的清洁能源基地。到2005年,全区发电装机容量1120万千瓦,“十五”总建设规模约900万千瓦,新增约300万千瓦。水电及气电等清洁电力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69%,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36%。
以形成新的能源优势产业和建设“西电东送”基地为目标,加快电力建设,大力开拓电力市场,积极发展水电,优化火电结构,加强电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发电。“十五”期间,水电建设,重点开发并形成以红水河梯级电站为主体的水电基地,在加快开工建设龙滩水电站的基础上,尽早开工建设恶滩、平班、长洲等大型水电站,同时抓紧做好大藤峡、瓦桥、桥巩、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大型水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创造条件加快开发建设。积极开发效益好的中小水电项目。火电建设,重点开发并形成南部沿海火电基地,除续建盘县电厂二期工程外,抓紧开工建设沿海天然气发电厂及合山电厂改扩工程,抓紧做好北海、南宁、贵港火电厂等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和系统运行要求适时开工建设。配合大型骨干电源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广西电网主干网络。配合“西电东送”,建设若干条通向广东的550千伏和220千伏输电线路,以及一批500千伏变电站,加强广西与贵州、云南电网的联接。全面完成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做好县级城镇电网的规划和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开发和引进利用石油天然气,从战略上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创造条件,从南海引进天然气,以沿海天然气电厂为起步,以临海工业园为依托,建设沿海大型油气供应基地,并逐步扩展城市工业和民用燃气用户。调整煤炭生产结构,“十五”期间每年的煤炭产量控制在600万吨。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调节,积极探索开发利用周边国家廉价煤炭和扩大调入区外优质煤炭。积极寻找适宜的洁净煤生产和燃烧技术,重点开发选煤、型煤、新型燃烧器等技术。开发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重点抓好农村沼气池和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十五”期间,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30万座,建成能源生态县(市、区)20个,建成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市)32个。积极开发以酒精为主的替代能源项目。因地制宜开发太阳能、风能和微水电。
第四章 科技教育
第十二章 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实施科教兴桂战略,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加强科技能力建设,加快重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增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点任务是,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有选择地发展高技术,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在我区优势产业技术领域跟踪世界水平并取得突破,在部分领域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实施重大高技术工程项目,力争在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精细化工、新材料、环保技术等领域实现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掌握核心技术,带动我区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围绕实施区域经济战略,集中力量,重点组织对推动农业、制糖、机械、建材、有色、食品等传统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及配套技术进行攻关和推广应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农产品科技开发、工业产品升级换代、农业“三田”建设科技支撑、信息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素质提高等六大创新计划。重点加强在农林、牧、渔业育种及种子产业化、中低产农田和果园综合治理、石山岩溶地区生态重建、海洋水产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农林产品深加工、信息技术产品产业化、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生物技术、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技术、中药和民族药物现代化技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技术及其支撑体系等方面的研究和开发。
根据我区实际,有重点有选择地加强基础研究,围绕农业、材料、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等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选择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关键项目,重点攻关,力求突破。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加快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加强产学研结合,建设若干个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基地。鼓励和发展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改革科技投融资体制,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进入市场和科技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扩大对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资金。完善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扩大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外商在我区设立或与我区科研机构合作、合资举办研究开发机构。加强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有重点地建设高校科技园、回国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
第十三章 大力发展教育,开发人才资源
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要适度超前发展,走改革创新之路。继续提高国民教育普及程度,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人才战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
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继续巩固和扩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范围,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二期工程,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工作,重视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有步骤地在大中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程度。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稳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区域性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教育资源重组。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建立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体系。调整师范教育的层次和布局。加快发展高等教育,调整优化结构,扩大培养规模。继续实施广西大学“211工程”,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努力把基础较好和较有专业特点的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学院和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等建设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院校。积极推进北海大学的前期工作。根据人才需求结构,调整专业设置,加快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推行弹性学习制度,放宽入学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和其它继续教育,逐步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更新课程体系和内容,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改革考试制度和教学方法,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教师水平。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逐步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快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教育管理方式,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招生制度,完善毕业生就业制度和政策。扩大教育的对外开放程度。采取多种措施解决教育投入问题,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统筹,自治区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和民族教育的投入。健全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制度。
要把建设适应新世纪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并经过实践考验的各级各类高素质领导人才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培养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具有科学素养的专业人才,培养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适应国内国际竞争的企业家队伍,加快培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工人队伍。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选拔和发现人才。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以及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和发挥才干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为年轻优秀领导人才的成长、选拔、任用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理流动。要以项目为载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国内外高级人才为我区开放建设服务。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员及公务员实行特殊津贴。加强干部交流,继续选派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女干部到国家部门和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同时选派发达地区和城市优秀人才到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挂职、任职,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第五篇 体制创新
第十四章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整顿,实现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推进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授权有条件的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鼓励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逐步实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探索试行期权激励机制。完善政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采取股份合作制、拖管、租赁、员工持股等方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继续执行现行的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政策,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国外机构投资者等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推动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造和股权流动,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切实加强以产品质量为中心的各项管理。
第十五章 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探索各种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有效方式,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除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领域外,今后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出资兴办非公益性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健康发展。取消一切限制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在企业开办、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进出口等各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与公有制经济的同等待遇,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章 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开价格,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区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破除地方封锁,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进一步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改革服务价格管理体制。缩减政府定价范围,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透明度。在重要商品的产地、销地或集散地,积极发展大宗商品批发市场。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融资方式。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扩大企业债券规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改革方向,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制度,规范土地一级市场,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法整理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信用,严肃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打击一切假冒伪劣行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市场犯罪行为。
第十七章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的新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资管理方式,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建立以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立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完善自治区重大投资项目稽察制度。推进投资中介组织市场化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打击逃、抗税行为。清理整顿行业事业性收费,规范管理政府性基金,建立政府统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实行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科目分类体系,细化支出项目,逐步以“零基预算”取代“基数预算”。逐步实行国库单一帐户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补助占全区财政支出的比重。合理界定政府间事权范围,完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财政监督,防范财政风险。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推进行政管理和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建设具有奉献精神、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继续改革和精简政府机构,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六篇 对外开放
第十八章 适应新形势,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各行各业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抓住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开放带动战略的实施取得突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放开金融、电信、贸易、旅游等服务领域。对外商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透明的外国投资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国际规范的外经贸服务体系,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抓紧清理、修订和完善对外开放经济政策法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凡是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实行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向备案制和自动登记制的转变,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对中小企业职工培训和技术开发的扶持力度,增强中小企业应变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应对反补贴、反倾销能力。抓紧培养一批熟悉世贸组织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九章 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
坚持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方针,充分发挥我区区位优势,利用好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机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调整利用外资政策,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将利用外资与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国企改革和西部大开发紧密结合起来。
继续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我区利用外资优势产业目录,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于农业、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市政、矿产、旅游等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以及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在南宁市开展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允许外资银行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依照有关规定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他企业。对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股比限制,鼓励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到我区再投资。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各项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适应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势,积极吸引国外资金尤其是国外跨国公司参与我区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支持我区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继续采用特许权经营、项目融资、股权投资、发行股票等形式吸引国外资金。探索利用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直接投资形式。积极利用境外证券市场融资。
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努力降低筹资成本,用好国际商业贷款。建立有效的转贷和担保机制。强化外债全口径管理,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借用还机制。加强外债预警、监测,防范债务风险,切实维护我区对外借款的信誉。
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按市场经济规律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办事,营造一个政策透明、办事高效、手续简便、收费合理、服务配套、法制健全的投资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国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以项目为中心,加大对外招商力度。改进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多种形式的引资主体。充分发挥侨乡资源优势,认真做好侨务工作。
第二十章 扩大对外贸易,改善贸易结构
继续实施以质取胜、科技兴贸和大经贸战略,优化市场结构、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贸易环境,不断扩大出口规模,提高我区进出口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稳定发展港澳台、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东盟、东欧、中东、非洲等新的市场。调整和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提高我区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深加工水平,提高纺织、服装、农副产品、矿产等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加高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效益。引导促进企业实行贸、农、工、科结合,加强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完善贸易方式,规范发展加工贸易,争取建立北海出口加工区。大力发展旅游、劳务承包、运输、教育等服务出口。实行更加灵活的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加快东兴边境贸易区、凭祥边境贸易区和其他边境贸易点规划建设。放宽在出口退税、进出口商品的经营范围、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费用收取、人员往来等方面的限制,推动我区与毗邻国家相互开放市场,发展经济技术合作。配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加高技术、关键设备和短缺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对外国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加强外经贸信息体系建设和政策、法规服务。完善口岸设施,加强口岸建设。严厉打击走私、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
第二十一章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区扩大开放的重要方面。要利用我区比较优势,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进一步加强与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国家的经贸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等经贸活动。
实施“走出去”战略,要与我区的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我区制糖、机械、轻纺、建材、冶金、医药等行业中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建厂,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带动我区产品、设备和技术出口。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开发我区经济发展急需的资源。积极争取、利用国家级大企业在海外投资开采的石油、天然气、氧化铝等重要的资源性产品,在沿海地区建设海外资源加工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到境外开展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劳务合作。健全对境外投资的服务体系,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培养、法律、信息服务及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条件。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对境外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章 加强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
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区承东启西的地缘优势,东引西联,进一步扩大联合协作的地域和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地提高联合协作的水平和成效。
围绕西部开发,发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依托西南出海大通道,加强与西南地区的合作,联合发展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抓紧建设南(宁)、贵(阳)、昆(明)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带。吸引西南地区企业利用本地资源到我区加工出口。加快区域市场体系培育和建设,建立和发展旅游网络体系。主动接收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广帮扶及与江苏的对口协作。努力扩大我区与全国各省区市的合作。在投资、财政、税收、信贷、经贸、工商、劳动、统计等方面采取措施,引导东部、中部企业到我区投资设厂,通过采取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引导和鼓励我区大中型企业与区内外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
第七篇 人口资源和环境
第二十三章 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
有效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既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性任务。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十五”期末,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5‰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在现有水平上下降20%。
以控制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增长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营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和利益导向机制,大力提倡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推动不同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制订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增加经济收入,优先保障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种奖励优惠措施。逐步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以县乡两级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巩固和发展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继续建设和完善县级计生服务站,新建一批乡镇服务站,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积极培训和充实基层技术服务人员,提高计划生育队伍素质,满足群众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需求。积极发挥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完善监控、服务、管理机制和网络,强化对流动人口生育的管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第二十四章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十五”时期,要遏制部分地区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的趋势,重点城市、地区和流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生态建设。以建设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具有亚热带特色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保护、恢复和扩大植被为重点,加强生态体系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扩大并加强保护生态公益林,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实施绿色工程,大力植树种竹种草,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退耕还林还草还竹,加快珠江流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快石山地区的综合治理。抓紧小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抓好沿海及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保护陆地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根据实际,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发展以沼气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广泛开展城市绿化,抓好桂林、防城港、南宁、北海等生态城市建设。“十五”期间,新增森林面积66万公顷、退耕还林(草)面积15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万公顷、治理石漠化面积70万公顷,坡耕地治理率达60%,新增自然保护区17个。
环境保护。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加强综合协调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的治理。对工业污染防治实行生产全过程控制,全面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在继续抓好污染源治理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淘汰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一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重点抓好造纸、建材、制糖、冶金、火电、化工、食品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主要城市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处理能力,大力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对城市区域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酸雨污染。加强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与治理,积极开展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抓紧做好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漓江、湘资江、钦江、南流江等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巩固刁江、武鸣河、绿水江治理成果,控制沿江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加大沿岸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沿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防止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生物激素、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农村化学污染。认真开展村镇环保规划,积极开展以改善农村村镇卫生环境条件为目标的活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重点是河口生态环境整治和红树林、珊瑚礁、儒艮保护区建设,对海洋工程实行严格监控。加强对海岸线利用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生态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建设,落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保护环境。努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加强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到2005年,全区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8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90%,工业废气排放处理率达95%,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8.5万吨,化学需氧量90.3万吨,85%的主要水体达到国家地表水ⅲ标准,90%的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
第二十五章 保护和节约资源
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把保护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依法保护和开发水、土地、矿产、海洋等国土资源,加强资源勘探,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完善资源更新的经济补偿机制,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
高度重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水资源管理。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全面开展节水工作。加强水资源统一规划,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改革水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要重视水污染治理,开展对主要城市和重要地区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推行城乡和工矿企业土地整理和复垦,实现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按工业和城镇密集区、农业专业化生产基地、生态保护区等经济区域不同的土地需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节约矿产资源,严格整顿矿山秩序,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育和规范矿权市场,加强地质勘查。按照国家要求和我区区情,要限制煤炭开采,稳定锡、钨、锑和稀土矿产产量,鼓励并促进铝土矿、贵金属和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和利用。在大力开发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产业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保护,防治海洋污染。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的开发和应用。
第八篇 人民生活
第二十六章 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调整就业结构,拓展就业渠道。进一步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增强其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缓解就业压力。继续实行和完善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促进多形式再就业。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促进劳动力向发达地区和新的就业领域转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发展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重点抓好自治区劳动服务中心、地级市和行署所在市劳动力市场以及劳动力输出大县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的自治区级统筹。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机制,改进支付方式,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加强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现下岗职工直接进入失业保险。到2005年,争取全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重分别达到100%、70%和85%。要逐步扩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范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企业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发展适合农村不同地区的养老形式。建立可靠、稳定、有效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和运营、管理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增加政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采取灵活、安全的投资组合,实现保值增值,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支持能力和积累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改革,退休和失业人员由社区管理,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大社会救济力度,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机制,逐步提高城市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标准。鼓励社会互助,发展慈善事业。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便利。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第二十七章 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要积极发展生产,拓展收入渠道,适当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职工工资,提高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加大清理各种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城乡居民负担。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
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清理各种限制消费的政策。推行个人信用制度,进一步拓宽消费信贷领域。扩大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在进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提高住房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轿车进入家庭。提高电话普及率、有线电话入户率、计算机普及率。增加居民闲暇时间,满足居民各种服务性消费需求。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提高通电质量,逐步降低电价。加大农村道路改造力度,实现行政村通汽车。增强农村生活用水保障能力,改善供水质量,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大力发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保证居民基本卫生需求,逐步满足多层次需求。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重要疾病控制和中医药,积极发展民族医药,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和贫困县县医院改造建设工程,加强重点疫区防疫站建设。稳步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努力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居民文明水平和生活质量。城镇力争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体系框架。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医学科学研究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机构供给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药品监督,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南宁、桂林体育中心。大力开展群众体育,重点发展农村和社区体育,增强人民体制,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地震、气象事业,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加强防灾救灾安全网建设,提高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发展测绘事业,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加强劳动安全保护。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社会养老托幼、休闲保健、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各种便民服务。
第二十八章 继续抓好扶贫,巩固和发展扶贫成果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巩固温饱成果、脱贫奔小康为目标,以尽快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提高脱困群众收入水平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继续做好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切实解决非贫困县贫困群众和水库淹没区、移民搬迁区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到2005年,贫困地区人均实现稳产林果或经济作物1亩以上,户均有1 ̄2项稳定的养殖或加工收入,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和科技水平有新的提高,为进而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扶贫投入。搞好以工代赈,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地头水柜、小山塘、小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巩固完善村级屯级道路,抓好村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讯、村卫生所、安全卫生用水建设。继续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进行异地安置和异地开发。大力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促进外出劳务人员在外地稳定就业。继续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及种养业,发展特色经济。大力开展生态扶贫和科教扶贫,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扶贫示范区。扩大小额信贷扶贫规模。加大贫困地区对外开放力度,扩大与国际组织在扶贫开发领域的合作,加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继续开展对口扶贫和社会扶贫。实施边境地区建设大会战工程,加快边境地区道路、饮水、通电、通话、通广播电视和文教卫生建设。加快边境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支持兴边富民及沿边城镇形象工程建设。
第九篇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
第二十九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全面提高全区各族人民的综合素质,增强民族团结,稳定和繁荣边疆,为广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正确认识国情、区情,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和有效引导。加强对新闻舆论、国民教育、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深入扎实地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改革开放、文明礼貌、办事认真、奋勇争先”的广西新形象。
努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吸收外国文化的有益成果,全面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各项事业。继续实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增加政府对重要新闻媒体和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重点抓好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等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农村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水平,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保护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积极发展图书、文物、博物、档案和地方志事业。
建立科学、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文化相关产业发展。
第三十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继续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行依法治桂,把民主和法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公民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法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经济立法,推动和保障民族经济发展。加快政府行政管理立法,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政务监督,使廉政建设法制化。制定和实施新的普法规划,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法律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保障公正司法。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严防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手段,坚持“打、防、教、管、建、改”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网络,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坚决开展扫除“黄、赌、毒、拐”等社会丑恶现象,打击走私活动。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第十篇 规划实施
第三十一章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工程
项目建设是实施规划纲要的重要途径。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和重点,筛选了拟在“十五”期间需要建设的一大批项目,其中关系全局和由政府投资或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由政府主导建设;其余一般性竞争项目由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和项目业主实施,由市场来引导,政府通过政策进行指导和调控。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分级负责原则,自治区主要抓好影响全区发展和跨地市的重大项目,重点是: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南宁至水任、南宁至友谊关、南宁至百色罗村口、南宁至苍梧和桂林至梧州五条主骨架高等级公路,洛湛铁路广西段和合浦至河唇沿海铁路,沿海港口深水码头和进港航道,以龙滩水电站为龙头的红水河梯级电站,沿海天然气发电厂,骨干电网及城乡电网改造工程,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农业良种化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园,铝资源开发和铝材加工项目,林浆纸结合项目,大型临海工业园,广西大学“211”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广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沿海及海洋生态治理工程,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广西互联网络工程,广西环境监测监理信息网建设工程等。
改革项目开发和建设机制。除国家禁止的领域外,全面放开项目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优选区内外、国内外有实力的各类经济主体作为项目业主,吸纳各方面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采取灵活方式开发各种资源。项目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项目环境监督制,以及重大项目稽察制,提高项目开发和建设效率。
第三十二章 创新实施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为确保本纲要的顺利实施,必须创新中长期规划实施机制,使规划实施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本纲要是“十五”期间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纲领。实现本纲要的目标,必须完善规划体系,通过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使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关系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对象编制的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并组织推动实施。行业规划是以我区特定行业或产业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指导行业的发展。年度计划是对本纲要的年度分解。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要与本纲要相衔接,并有利于本纲要确定目标的实施。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主要抓好基础设施、科技教育、资源环境、改革开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民主法制、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工作,并为整个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其他方面,主要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实现。
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面向社会和群众,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五”计划,使规划深入人心。利用各种方式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规划实施,实现企业效益与规划实施效果的统一。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提出分年度落实本纲要的目标和任务。有关部门要根据本纲要,针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各级政府在经济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贯彻好本纲要的精神。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是要加强对经济增长、就业、价格、投资等宏观调控目标的监测预警,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它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提出调整方案议案,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十五”计划是我区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区各族人民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开拓前进,为胜利实施“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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