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5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及执业用章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2005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及执业用章已制作完毕, 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发放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用章凭持证人本人身份证领取,原则上不能代领;如代领,需凭代领人身份证及持证人身份证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由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二、领取时间: 10月31日前
三、领取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五楼515室 广西造价协会办公室。
请大家互相转告
广西造价管理协会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内容字数:383[ 打印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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