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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宣贯会上的讲话

广西区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维 (2006年8月15日) 同志们: 我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修编,是由我厅委托区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编制,在自治区建设厅和区直有关委厅直接领导、支持帮助下,并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于今年7月1日,以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三家联合发布实施。这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面向我区工程建设市场,推进工程计价市场化的一大成果。新的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发布实施,开创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格局,有利于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体制的创新,最终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的新机制。今天,自治区建设厅召开这次宣贯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要把新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下面,我就贯彻实施新的定额,正确指导工程建设各方合理计价,使之更好地适应建设市场的需要,讲几点意见。 一、我区建设工程计价的基本情况 为有利于新的消耗量定额的贯彻实施,我先将我区实施国家强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情况向大家作个通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 7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始终把贯彻推行《计价规范》作为规范建筑业市场的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去年10月下旬,区建设厅委托区造价总站对全区14个地级市贯彻《计价规范》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从调研反映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各级政府领导重视。《计价规范》颁布后,2003年7月中下旬,区建设厅结合我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暂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两个文件。在贯彻实施《计价规范》和区建设厅的两个文件中,各地级市政府先后转发了区建设厅文件,并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南宁、桂林、梧州、河池、玉林、北海等市政府在转发区建设厅文件的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河池市制定的《河池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施工招标。梧州市政府颁发的《梧州市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市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必须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投标。桂林市人民政府为加强招投标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作出了凡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一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规定。由于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推进,《计价规范》在我区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得到了较好推行。2004年以来,南宁、梧州、玉林、河池、北海、钦州、贺州等地级市,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比率达100%。 二是广泛宣传,形成贯彻执行《计价规范》的共识。为推行好《计价规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文件传达学习的同时,以各种形式宣传讲解《计价规范》的内容。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区建设厅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编写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简介”、“具体条文说明”、“广西工程量清单电子评标系统操作流程”等学习资料1800多册,下发到造价系统、各中介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举办《计价规范》培训班25 期,参加培训班的造价、中介机构、企业的专业人员达 6000人次。组织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参加建设部等举办的培训班达 50多人次。通过办班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大部分专业人员逐步掌握了《计价规范》、《评标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和部分份项工程编码、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四统一”的原则,为《计价规范》的推行打下了好的基础。 三是加强监管,构建规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现公平、公开、公证的市场竞争局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积极监管,在要求业主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采取地方纪检、监察、法制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管等措施防止挂靠投标、串标、围标的不法行为。贺州市对投标企业资质预审中要求投标企业不少于12家,对防止围标、串标、假招标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桂林市为做到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平合理,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接受公开报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原则上全部参加投标。若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至少随机抽取20家企业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不到20家时,合格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为保证公平、公正评标,所有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经评审后以合理低价中标。全区各地通过加大监管力度,较好地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我区贯彻推行《计价规范》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各方主体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一些建设方对推行《计价规范》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专业人员和业主习惯采用原定额法的计价模式,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理解不深、掌握不够,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二是施工单位因担心政府拖欠工程款,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而包死价。也有的施工企业对市场形成价格认识不够,认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互相压价,不是从自身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技术力量来参与竞争。有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贯彻清单计价方面存在工作脱节现象。三是在实施《计价规范》中,计价人员对《计价规范》不够熟悉,对清单项目特征与定额子目的具体对应关系的理解上还欠清晰,清单编制中的漏项、特征描述不完整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清单计价时,单价组合不规范、重计现象也很普遍。部分项目描述过细,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四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在经济发展较为发达地区,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过程为大家所接受,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过程中有部分部门领导、施工企业、中介机构及工程项目业主有所排斥。由于市场不够规范,相互压价恶性竞争,使其收费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不规范的行为使招标时间难以保证,对清单以及预算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带来不利因素。施工企业还有赖于政府发布的有关定额,并没有真正体现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定价、风险分摊的原则。这些也是造成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的原因。 二、编制我区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重要性 2004年起,自治区建设厅指定区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编制2005年《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编制上述消耗量定额的作用在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更好配合国家标准《计价规范》的施行。 (一)新定额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的保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工程造价涉及建设项目全过程,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强。形成有效的工程计价机制,必须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强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和创新工程项目计价规范,并严格执行,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在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区新的定额计价规则以及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由企业自主报价更能体现企业公平竞争和价格形成的市场化,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成本,提高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定程度上防止腐败问题产生,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总体水平。 (二)新的定额是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需要。新的定额计价,是按照市场定价编制的一种新的计价模式,为建设市场交易的双方提供了一个平等的平台。建设双方可根据产品在建设市场上的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最终达到工程合同签订的目的。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形式下,由业主或招标单位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新定额编制工程量清单,鼓励企业自主报价,业主根据其报价,结合质量、工期等因素综合评定,选择最佳的投标企业中标。在这种模式下,标底不再成为评标的主要依据,甚至可以不编标底。从而在工程价格的形成过程中摆脱了长期以来的计划管理色彩,由市场参与双方主体自主定价,是符合价格形成基本原理的。目前建设市场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部分原因是工程计价不规范,影响了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我区编制的新定额就是要有效解决好建设工程计价方面不规范的问题,以保证建设市场秩序,使之正常运转。 (三)新定额是贯彻好《计价规范》的前提。国家《计价规范》作为一个标准,对如何编制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规定了“四个统一”,确定了计价的标准和规则。同时考虑到全国各省区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不一和企业自主报价的要求,因此《计价规范》中没有制定工程消耗量定额。在国家标准《计价规范》发布以后,建设部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部门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根据国家建设部的精神,我区编制的2005广西消耗量定额是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文件,是对《计价规范》的细化,补充和完善。新的定额在坚持“四个统一”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内容,提高了可操作性。因此,我区新的消耗量定额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投资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四)新的定额是建设工程招投标计价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现行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标准和有关施工措施性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也属于社会平均价格。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的推行,为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要求,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消耗量定额,是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规范计价的需要,也是造价管理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工程量清单和消耗量定额是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有利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的计价行为,在技术上避免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的现象,有利于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使建筑市场形成有序竞争。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招标,还能挤出价格中的部分虚假水分,使中标价格真正得以“明码实价”。为保证新定额的有效实施,区建设厅同时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了较为准确的计价依据。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新定额的实施 国家《计价规范》和我区编制的新消耗量定额,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落实。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新的消耗量定额,作为治理整顿建筑业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指导工程造价和招投标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贯彻的力度,确保《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的贯彻执行。要指导和组织好新定额交底和培训工作。这次宣贯会议以后,区建设厅将委托厅培训中心商区造价总站负责宣贯培训工作,对此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新消耗量定额宣贯交底培训工作,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人继续教育的一项内容来抓。各市造价站和招投标机构,要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地分期分批搞好交底培训工作,培训面要保证在95%以上。 第二,要切实做好新旧定额衔接和信息服务工作。新的消耗量定额的内容和要求都不同于旧定额,在实践过程中,可能还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做好新旧定额平稳过渡的工作,区建设厅及时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各地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新旧定额的程序上衔接好,在时间上界定好,确保新的消耗量定额顺利实施。要做好新定额的解释和信息服务工作。随着新的消耗量定额实施,市场定价程度明显提高,因此,造价咨询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必须跟上。各市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增强大局观念,树立品牌意识,共同完善全区工程造价信息网。各造价管理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定额解释、纠纷调解和价格信息服务。要努力做好各种生产要素价格的调查、发布及各种费率的测算工作,为施工企业自主报价,发承包双方约定价格提供信息支持,引导并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社会效果。 第三,要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保障《计价规范》和新消耗量定额的实施。各地要对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的总结,指导各施工企业增强管理意识与能力,自觉修编好企业的定额,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各招投标和造价机构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新的工程量消耗定额相适应的招标、评标办法和科学合理的投标企业资格预审条件。积极推行电子标书和电子评标系统,完善相关计价软件和评标系统,不断提高招标投标网络信息智能化水平,评标专家应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使之更好地服务于计价规范和消耗定额以及招投标工作,确保新的定额和计价办法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颁布后,有的地级市制定了相关的措施,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好的作用。但从全区总体上看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加强监督检查中,要突出检查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是否实行了工程量计价规范和新的工程消耗量定额,重点查处以低于成本投标报价、订立阴阳合同、不按期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等违规行为,防止发生恶性竞争、偷工减料、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以促进建设各方主体正确确定和控制工程报价。 第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解决新的消耗量定额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地在搞好宣贯交底培训的基础上,针对新定额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到随时掌握调查,及时反馈情况。区造价总站和各市造价站要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必要时可召开建设、施工、咨询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组织造价管理人员深入施工企业或一线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反复听取一线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出现的新情况和专业人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总结反馈。总之,我区工程消耗量定额,必须通过实践来不断补充,使之更加完善。 第五,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施工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从而保障从业人员良好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自治区建设厅拟在近期内,依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在新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基础上,出台关于我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的规定,将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单列,在招标投标中不进入投标竞价范围,以保证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有资金投入,从根本上杜绝在投标竞价中挤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费用的不良现象,使安全生产有钱可用。 同志们,新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内容多,牵涉面广,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或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只要我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工程造价管理队伍人员敬业和不断地求新创新,我相信,我区工程计价依据——工程消耗量定额将日趋完善,更加贴近市场实际,我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将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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