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政协、西乡塘区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社区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59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培就字[2006]62号)精神,推进我城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城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以着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消除“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在城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试点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全城区实现充分就业社区达到社区总数的95%以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措施,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劳动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社区就业工作。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各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逐步形成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各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制定本街道办事处的实施方案,对确定的试点社区要进行经常性指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帮助试点社区总结创建经验,改进创建方法,推广成功做法,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三、各级劳动部门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其成功经验,吸引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对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随时上报,并及时发布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动态,供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参考。
附件:西乡塘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西乡塘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实现劳动者的充分就业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和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使我城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推动社区就业,为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充分就业社区是指城市社区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居民基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使其登记失业人数和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以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今年实现2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目标,以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和着力帮助消除社区内“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全城区努力创建10个充分就业社区。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达到社区总数的90%以上。
三、评价标准
(一)社区就业充分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再就业达80%以上;
2、援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达90%以上;
3、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全部处于失业状态的“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4、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0%范围以内。
(二)平台建设完善
1、有专门从事就业服务队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掌握劳动保障政策和业务知识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社区劳动保障“一站式”服务工作场地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
3、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跟踪走访制等各项制度;
4、完成社区就业服务的各项工作。无本辖区居民对工作不满意的投诉。
(三)基础工作扎实
1、按照自治区统一规范的十种基础台帐要求,对社区内所有下岗失业人员进行造册登记;
2、对社区所有就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3、对驻社区企事业单位、民营和个体企业进行造册登记,并建立联系工作制度;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工作;基础台帐、统计报表和就业服务信息等实现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与街道、区(县)、市的四级联网。
(四)就业措施有力
1、通过社区公益性岗位、家政服务岗位、社会后勤保障服务岗位和劳动密集型就业岗位等,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2、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
3、组织创业培训,开展创业指导;
4、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社区再就业安置基地,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5、定期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活动。
(五)落实政策到位
1、对符合条件并有申领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服务;
2、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证明和相关服务;
3、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六)宣传效果显著
1、设有政策宣传栏和信息栏;
2、对本社区自身的再就业典型或创业典型进行广泛宣传;
3、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公开上墙。
四、考核方法
1、充分就业社区的考核采取帮助指导、对照检查和逐级检查评审方式进行;
2、检查方式:社区按照评价标准对本社区是否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进行自查;上级评审组对社区日常报表、基础台帐检查,并电话询问、现场询问、入户走访和召开小型座谈会了解情况。现场抽查核定不少于10名登记人员就业真实情况;
3、由社区申报,区(县)组织初评审查,市一级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将由市组织专家组综合考评;评审组由2-3名工作人员组成;
4、经市级评定后,授予年度“充分就业社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或支持。
五、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试点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好试点单位,加大工作指导的力度,做到有指导、有检查、有评比、有推广,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推荐培训等针对性服务。会同街道社区平台落实一对一就业援助,加强对社区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每年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选出一批“充分就业社区”,给予表彰、奖励。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中,对“充分就业社区”给予重点扶持。
(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要务求实效,着眼于以此为抓手,带动社区就业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流于形式,杜绝各种虚报浮夸行为。
附:城区2006年自治区指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名单
华强社区
永宁社区
明秀社区
唐山社区
秀湖社区
万力社区
明秀南社区
西大社区
衡阳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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