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部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现将指挥部人员、机构及职责通知如下:
指挥长:陈 武 自治区副主席、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副指挥长: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瑞贤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成 员:梁 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农立进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钟想廷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黄方方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文 明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黄华宽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黎梅松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秦文凯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廖伦生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王 方 广西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成良 北海市市长
汤世保 钦州市市长
陈秋华 防城港市市长
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大会战各项工作,研究、审定大会战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研究、审核大会战实施过程中需自治区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沿海三市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的推进。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资金组和审计组。各组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成,梁斌同志任组长,潘巍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大会战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大会战总体安排、活动组织。
2.协调沿海三市及区直有关部门提出大会战实施项目并提交指挥部审定。
3.组织开展并完成大会战项目前期工作。
4.编制、下达大会战项目投资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
5.负责制定大会战项目管理办法。
6.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资金,督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7.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工程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计管理和信息收集,及时研究分析出现的问题,并向指挥部报告。
9.负责大会战简报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大会战宣传工作。
(二)资金组由自治区财政厅组成,苏道俨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落实自治区专项资金入专户管理,并确保自治区资本金的足额使用。
2.按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各专项资金。
3.负责制定大会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
4.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5.参与竣工验收,负责项目工程决算审查工作。
(三)审计组由自治区审计厅组成,钟想廷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项目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各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全过程的审计工作,参与竣工验收并负责竣工项目的财务审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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